许可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446号)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期限:5个工作日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帐户。
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