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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期限:3个工作日
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许可程序: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一)受理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治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时限:即时
(二)审查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治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负责人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与送达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治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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