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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31

许可依据: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01105号;

2、《湖南省禁毒条例》。(200416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431起施行)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期限:10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说明用途及年度使用计划的书面材料;

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

许可程序:

(一)受理

市、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工作人员

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市、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工作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

B、复审

市、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分管负责人

时限:3个工作日

(三)决定

市、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与公示

市、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工作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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