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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做好对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2)会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 (3)负责全县与台湾爱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交流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管理。 (4)做好台胞联络和接待工作,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 (5)组织做好台胞遗产继承工作和台胞捐款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好台胞定居及涉台婚姻的有关手续。 (6)做好对台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质量。 (7)负责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县委统战部交办的有关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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