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 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维护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办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需要答复的事项及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调处;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文电收发等机关文秘工作和会务、财务、接待、保卫、老干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治室 负责督促、指导、推进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指导乡镇和城区内部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指导城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联系县综治委成员单位,承办县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三)维稳办公室 按县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指导和组织检查全县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和集中严打统一行动以及全县有关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社会不稳定和治安混乱地区与部门的重点整治;对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时间提出领导责任追究意见,并督促了解查纠情况。 三、战线党委 负责政法战线党群、综治、计划生育工作。 四、纪检组 负责对委机关及政法系统的党员和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党纪政纪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违纪案件,对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