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建设局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建设工作方案、规划,并指导实施。 (2)指导并监督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报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证照审批、工程定额、工程勘察设计、安装等行业管理。 (3)指导和管理好城镇供水、排水、供气市场及供气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及城建监察工作,搞好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以及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4)负责房地产管理,指导城镇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有偿转让,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产籍,房地产开发,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和监督房地产市场,推动城镇住宅建设,参与房改工作。 (5)负责全县城镇、集体、村庄规划和建设工作。 (6)组织建设系统做好科技发展、新材料、新技术引进工作。 (7)承办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文秘、档案、政工、人事、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负责对全局各项预算内、外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内部审计。 (二)建设股 研究制定全县城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和防洪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城镇计划用水和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三)建筑业股 研究制定全县建筑业的发咱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建筑业行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安装、装修、建筑制品等企业资格审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及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开拓建筑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组织新技术,新材料引进推广和消化,负责行业技术市场经营管理。 (四)燃气办 指导管理供气市场及供气设施;对供气单位和个人的证照负责审批和发放;负责供气来源,和气具的审查工作。做好燃气使用的安全教育,搞好燃气市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战线党委 负责战线党群、综治、计划生育工作。 四、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和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党纪政纪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违纪案件,对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社会服务公开承诺 1、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周到,依法解释,依规指导,赠送办理告知制,做好服务。 2、公开程序,挂牌上岗,坚持集体审批,定期公布审批情况。 3、限期答复,限时办理,凡报送的各类建设项目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一律在15日内予以答复和办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限的除外)。 4、公开收费项目,公布收费标准,坚持亮证收款,亮卡收费。 5、违背承诺,坚决按国务院281号令接受处罚,依法赔偿,依法追究责任,并在7日内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6、设立公开承诺监督电话:7723645 六、监督 工程报建报监招投标咨询电话:7721790 工程质量监督咨询电话: 7723634 违法建设举报电话: 77236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