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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委员提案工作计划,完成提案工作总结。 (2)负责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指导、培训,承担委员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审查、交办和督办工作,围绕委员提案的办理,组织专题调查、视察工作。 (3)担负普法宣传和司法联系工作。 (4)完成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5)联系政法委、法制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警队、总工灰、妇联、团县委、民政局、物价局、审计局、人大内司委以及县直各委、办、局行政执法的联系工作,联系群团、法制和复兴片区委员组。 (6)指导并参加本委室联系的各委员组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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