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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卫生委员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4-04-11
 


     职能职责 
    (1)制订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对全县教育、体育、卫生、民族宗教等领域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组织相应的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完成主席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 
    (4)联系教育局、民中、教师进修学校、体育局、卫生局、人民医院、中医院、防疫站、妇保站、红十字会、药监局、民族事务局、宗教局、粮食局、计生局、残联及教育、医卫、民族宗教、比耳片区委员组。 
    (5)指导并参加本委室负责联系的各委员组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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