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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作为县及县以下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执行政策的重要桥梁,也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和执政为民的基础。离开了党的基层组织来说“执政”以及“执政能力”,都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果不加强基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势必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稳定、发展。因此,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长抓不懈的任务,必须引起各级党委高度重视。 一、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新时期,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还存在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的能力尤其是驾驭市场经济能力普遍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在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广大农民对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愿望非常迫切。但基层党组织由于各种原因,发展经济的办法不多,思路不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解放不够,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弱,有的还运用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来发展经济,导致发展速度缓慢,有的不遵循市场规律,只凭长官意志甚至是头脑发热来制定发展经济的政策、措施和目标,盲目地上项目,开发各种工业园区、科技示范基地,搞各种形象工程,最终目标不但没有实现,反而造成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浪费。 二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政治核心作用及保障监督作用发挥不力。一些基层党组织把党的中心工作等同于经济活动、业务工作,缺少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认为经济工作搞好了,单位的效益好了,就等于党组织的工作做好了;一些基层党组织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执政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不敢去宣传、组织群众,忽视对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敢面对诸如法轮功之类的非法组织对基层政权的挑战,在宗教、宗族势力面前软弱无力,在出现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时束手无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能很好地发挥保障监督作用,党员干部权利受到侵犯时,组织不敢主持公道,党员干部违纪时,组织不能很好地监督惩处,腐败现象滋生漫长;有的党员过分强调自主意识,忽视作为执政党的整体意识,不与党组织的决议保持一致,甚至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有的党员根本不发挥或无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缺少起码的政治热情、组织观念,对党组织的活动不积极参与,甚至消极应付,不了解党的性质和特征,说不清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什么,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或不了解,或置之不理,或公然违背。这些情况,极大地影响了执政党的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 三是处理复杂问题和依法执政的能力不强。由于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近年来,出现了“企业民营化、管理社会化、工作自主化、人群流动化”等新特点,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突发性事件也日趋增多。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同志要么回避、推诿,要么只凭传统的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去解决,最后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更加激化矛盾,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还有一些乡村基层的同志面对矛盾纠纷,要么束手无策,无所作为,要么优亲厚友,厚此薄彼,难以驾驭农村复杂的局面,对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既不懂也不学,不重视增强自己处理复杂问题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导致了群众对党组织的不信任。 四是基层组织职能和党员干部作用、形象的弱化,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形象。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基层组织的职能和党员干部的作用趋于弱化。尤其是乡村两级组织能够支配的人、财、职权相对减少,管理和服务难以到位,而群众长期以来受压抑的思想,变得异常活跃。一些群众认为“分田到了户,就要踢开党支部”。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干部地位受到挑战。由于政策法律的不完善和不连贯、不稳定、不配套,在乡、村两级关系上,没有比较合理的政策界定,乡镇管理指导无力,对村的管理指导基本依赖于乡村干部之间的感情和村级班子的自觉程度。在乡镇政府与部门关系上,也没有理顺,出现了不是政府领导部门而是部门牵着政府转,执法部门不执法而是政府代替部门执法,职能部门不履行职能而是政府承担“否决”责任的怪现象。从而导致乡镇党委政府的服务功能不强,村组党员干部的“双带”作用不大,有的农村政权甚至被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把持,有的村党支部的号召力还不及各种经济协会的聚合能力强。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深入,对自己要求不严格。一些机关干部下乡开展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走马观花,听听汇报,吃吃喝喝而已。有的乡镇干部下村组更是“三来三不来”,即财税入库催钱来,计划生育催人来,上头安排突击任务来;平时协调班子关系不来,处理矛盾纠纷不来,宣传教育群众不来。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群众观念、法制观念谈薄,索拿卡要,吃喝嫖赌,甚至贪污或挪用公款,而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严重损害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 五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干部的培养管理的方法滞后,影响了农村干部队伍整体执政能力的提高。在发展党员方面,由于利己主义、宗族势力、人员外流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村支部多年不发展党员,不培养后备干部,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素质弱化,少数地方村干部已出现断层,这种现象再过几年有可能在乡镇干部中也出现。在干部培训方面,由于缺乏针对和系统性,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势轻实效,不能达到真正提高素质的目的。基层干部队伍中普遍知识结构单一、老化、多数仅限于对传统农业技术的了解,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新科技知识十分缺乏。在乡镇,近几年新进干部除少数属公开招考录用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外,大多为中专、中技生,相当一部分学无所成,干无良策,只是把乡镇当作一个跳板。在村一级,由于素质较高、有致富本领的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留在农村的相对素质较低,高素质新型农民难以选拔。由于年轻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整体执政能力的提高。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对策 基层党组织在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因此,我们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努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 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目前应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要强化科学意识,在遵循发展规律上下功夫。基层党组织不仅要学习市场经济新知识,研究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要增强科学意识,自觉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和要求来规范经济行为,不做违反经济规律的事。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追求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避免竭泽而渔,以牺牲长远的利益为代价谋取局部的眼前利益,“开了自己的财路,断了子孙的生路”是行不通的。 二要强化机遇意识,在加快发展上下功夫。机遇本身也是一种宝贵的发展资源,能否抓住关键性的、带有全局性的机遇,对一个地方能否加快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基层党组织要把握住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发扬敢闯敢试、艰苦奋斗的精神,率先发展,加快发展。但是,抓住机遇不等于盲目发展,绝不能赶“时髦”,要最大限度地发掘本地的资源优势,找准定位、因地制宜,“不求多,但求特”、“不求全,但求佳”。 三要强化法律意识,在依法办事上下功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基层党组织要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明确基本法律法规的内涵,在作出重大经济决策或涉及群众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做到每一项都合法。同时,必须学会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处理好各类关系,为实现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群众最讲现实,也最尊重事实,即使是办实事、办好事,也要摆事实、讲政策、讲道理,循循善诱,使所做的工作、所讲的思路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第二,提高基层党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要能够敏锐鉴别。增强政治敏锐性是首要原则,对一些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先从讲政治的高度进行观察分析,予以定性,再具体地研究解决。要有预见力和鉴别力,突发事件并非“空穴来风”,在事件酝酿、发生、发展过程中,必然会表现出一些不易被人察觉的迹象。作为基层党组织,要善于捕捉那些初见端倪的表面现象,掌握真实的信息,在此基础上作出准确判断,较好地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范和避免事态的扩大,避免更大损失。 二要能够果断决策。只有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决策,才能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动权,将可能产生的后果控制在最小程度。突发事件来势猛、发展快,稍有不慎,将造成失控局面。基层党组织需要有处变不惊、大胆果断的气魄,有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的胆略。应当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立即解决;应当解决而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解释,争取群众理解;对无理取闹的,要晓之以理;对严重违法的,要果断处理,不能手软。 三要能够统筹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关大局,来不得半点马虎,需要我们综合地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协调、周密部署。要把处置突发事件摆到全局中通盘考虑,不能一味地就事论事,坚决避免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应对突发事件,也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较短时间内聚合各种有效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同时,必须增强现场控制力,加强信息沟通和教育疏导,通过高效有序运作,使各个环节紧密相扣,最大程度地发展整体效能。 第三,提高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的能力。 一要做到情为民所系,体察一方百姓。对于基层党组织而言,群众情绪的表达,既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晴雨表,也是明确努力方向的指示牌。要经常深入群众,在沟通交流中与群众建立感情、取得信任,特别是对那些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更要沉下去,带着感情去做工作。同时,必须提高洞察力和分析力,面对各种各样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弄清哪些是表象,哪些是根本;哪些是共同愿望,哪些是个别要求;哪些应当迫切解决,哪些可以从长计议。这样,做起工作来才能有重点、有条理。 二要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一方百姓。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造福一方。要追求有质量的发展,不搞泡沫数字,不做表面文章,实实在在地让群众得到实惠。从一定意义上说,追求什么样的政绩,为谁追求政绩,是衡量一个基层党组织是否权为民所用的重要标准。正确的政绩观,在内容上,应该是体现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目的上,应该是为党和人民,不为一己私利;在途径上和效果上,应该是脚踏实地,不投机取巧。作为基层党组织,应从本地实际出发,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感情贴在民心上。 三要做到利为民所谋,服务一方百姓。基层党组织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服务群众,关键是抓住“谋利”和“解忧”这两个主要环节,真抓实干,使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当成大事、要事、急事,以真诚的态度抓紧研究解决,竭尽全力去办好办实。对那些困难群众,更要饱含深情,真诚关爱,鼎力救助,使其尽快摆脱困难处境。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我们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更加紧密。 第四,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一要要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干部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在培训中,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科学理论摆在首要位置,把业务知识培训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解决“提高执政能力为什么”,“如何提高执政能力”等问题,增强干部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重点,深化执政理念,明确“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靠什么创造政绩,怎样检验政绩”等问题。 二要注重实践锻炼,实施“立体式培养工程”,多途径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尤其是要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培养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和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其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五,完善和落实基层组织制度。 一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以工作实绩评价干部的优劣,起用那些勤政为民,能力突出的干部,淘汰能力平庸,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同时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把那些群众公认、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政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必须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应立足于“实绩”,落脚于真正给群众以“实惠”。考核中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由群众评定政绩的“是”与“非”。 二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决策,有利于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党自我修复和自我完善的能力。 三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党的作风,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力。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需要架构起系统的制度规范。健全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以维护自身形象,扩大执政资源,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