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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伴随着生产上的大跃进,出现了生产关系上的急于过渡。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作出了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会议结束后,人民公社运动的高潮全国范围内迅速地掀起。
1958年8月22日,湘西州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在保靖县宣告成立。红旗人民公社以保靖县梅花乡为主,经保靖县委同意,邻近复兴乡、国营农牧两场,供销、信用、手工业3社同时并入公社。当时整个公社共有40多个农业社,两个国营场,176个生产队,5059户,15418人,2884头耕牛,5842头牲猪,27274亩耕地,3座水库,地跨70多公里。
红旗人民公社成立后,中共保靖县委任命在该社办点的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伍启明同志兼任公社第一书记。为了推广红旗人民公社的经验,湘西州地委、州人委随后在该地召开了全州现场会,并派地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韩瑾珩等10多个同志驻该社办点,帮助指导工作。
红旗人民公社是当时湘西州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面旗帜,曾经繁荣一时,轰动一时。后来由于诸多原因,大公社越来越难以维持,先是国营两农场恢复原来的建制,1961年人民公社调整时,红旗人民公社恢复原来梅花、复兴两个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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