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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靖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立足于检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保障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执法公正、规范、高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推动了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强化理论意识,营造学习氛围
在提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之初,为了能把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院党组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同时由机关党支部和政工部门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考评组,建立学习考评制度。要求广大干警不但业务工作要过硬,而且在学习上必须是模范,要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创建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努力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做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我院狠抓了干警理论学习,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年初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每月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明确了学习的内容为时政态势,主要是邓小平理论、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1号文件精神、科学发展观、《宪法》修正案、两个《条例》、行政许可法、WTO知识、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重要内容的学习。通过组织集中系统的理论学习,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意识。
二、强化制度意识,保障学习效果
为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院党组结合上级关指示精神,提出了“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向学习要素质,要战斗力”的口号,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保障机制,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顺利推进。
1、领导带头机制。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领导干部既是学习者,同时也是组织者,其学习态度和理论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学习活动的开展。院党组在加强班子建设方面提出“三个带头”争做“三个标兵”的要求,即班子成员要带头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带头办案,带头廉洁从检,争做全院干警的学习标兵、工作标兵、团结标兵,把学习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要求班子成员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班子成员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4天,全年不少于15天,在学习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个人读书笔记全年字数不少于25000字,全年写出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6篇。并要求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全院争创学习型党组织起到了带头作用。
2、激励机制。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建立起激励机制,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干警的潜能,形成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建立严格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院里由政工部门牵头,对广大干警的工作进行科学、客观、全面、合理的考核,并制定相配套的规定措施,鼓励广大干警不断改进学习、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党组还注重于不断加压,激活干警和各内设机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二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大力培育典型,树立典型,以先进典型所具有的公正执法、爱岗敬业、健康向上的精神,影响和带动其他干警积极进取。如我院年经女干警王莉,大学毕业后在办公室工作,通过全国司法统考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后,调整到公诉部门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公诉工作实践和刻苦学习,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骨干公诉人。
3、保障机制。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开展,院党组在物质经费保障等方面有措施、有政策,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敢投入、重投入。2003年以来院先后投资近10万元建立起了监控室,添置了电脑10余台、复印机和打印机等设备,较好地改善了办案条件,提高了办案的科技含量。几年来,新购置各类书籍近千册,大大增加了干警的学习热情。对干警参加各类学习的时间、学费报销、学习奖励等方面都有一套较完整的制度。以此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
三、强化培训意识,提高干警素质
1、抓好学历教育,改善队伍文化专业结构。在2002年我院干警中有本科文化程度只占10%。干警的文化程度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的极不相称的。为此,院党组提出了在五年时间内,所有干警要完成“专升本”的任务。一是明确责任、目标到人。对45岁以下的干警没有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帮其制定计划,限期达到目标,为争2007年底45岁以下的干警本科学历达100%。二是制定奖励办法,对参加各类学习,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是制订相关政策,只要是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和考试,院党组要求从时间安排、工作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学有所成。三年来,通过狠抓学历教育,较好地改善了干警队伍的文化结构。目前,全院已有本科学历的人员18名,占总数的50%,具有专科学历的人员14名,占总数的40%。
2、采取“三给”政策,狠抓未进入检察官序列人员的司法考试。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对于未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人员不能任命检察官,不具备办案资格,给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造成较大的影响。为此,我院党组采取“三给”政策。一是给压力。对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限期通过司法考试,不安排到业务部门工作。二是给时间。参加考试者司考前一律给予充分复习时间学习。三是给奖励。司考获得通过者,除第一次报销费用外,通过时再报销一次。目前,我院已有2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取得了检察官任职资格。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关键所在:我们坚持做到一是抓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的培训。自2003年至今,先后有15人次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参加了高检院、省院和州院的业务培训。二是互派干警跟班学习。今年以来,我院与全国先进检察院—岳阳楼区院结成“帮扶对子”,双方互派4名干警相互学习。特别是我院干警回来后,把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运用到各自的业务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三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狠抓“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培训考核工作。我们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认真开展“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等评比活动,加强办案技能培训。同时,以考促学,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考试,提高干警的基本素质。四是抓好法制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我们坚持把法制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纳入院目标管理方案,落实到各科、局、室,实行奖惩兑现。3年来,我院先后有近100余篇调研文章、信息和法制宣传文章被中央、省、州新闻媒体和机关刊物采用,如我院向明学检察长撰写的《试论检察机关在为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的作用》和《浅谈检察长在规范检察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被湘西检察网站上采用,胡贤生副检察长撰写的《论行政公诉》、《试论“求刑权”的充分行使》和何美平副检察长撰写的《论补充侦查》被《湖南检察研究》采用,政工科长张慧所写的《疑心“仇人”要杀己 先行下手太荒唐》、《湖南保靖:狠抓四项措施促进学习》、《老区干部手真黑 贪挪扶贫款获刑》被《检察日报》及正义网采用。
三年来,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我们把办案、办好案,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向学习要素质,要战斗力”的成果来检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高涨,学习氛围浓郁,全院各项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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