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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政务都要依法公开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近日表示,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求是》杂志刊登了该刊记者对何勇的专访。在访谈中,何勇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行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从2004年开始,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要全面推行。二是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要抓好规范和提高。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乡镇和县级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三是学校、医院以及水、气、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这些部门和单位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通过实行办事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谈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时,何勇指出,政务一定要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何勇指出,政务公开要普遍推广政务公告栏、“明白卡”等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媒体进行政务公开,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监督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