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保靖 政务中心 应急管理 新闻中心 图片中心 下载中心 酉水之韵 酉水影苑 热线留言
酉水论坛 | 高级搜索 | Rss订阅
当前位置:>政务中心>部门简报>正文
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政务都要依法公开
文章来源:政务公开简报2004年第八期 文章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4-09-13


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政务都要依法公开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近日表示,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求是》杂志刊登了该刊记者对何勇的专访。在访谈中,何勇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行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从2004年开始,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要全面推行。二是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要抓好规范和提高。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乡镇和县级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三是学校、医院以及水、气、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这些部门和单位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通过实行办事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谈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时,何勇指出,政务一定要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何勇指出,政务公开要普遍推广政务公告栏、“明白卡”等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媒体进行政务公开,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监督的目的。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部队来封感谢信
·政务公开简报2006年第九期
·六个原则 三项制度
·政务公开简报2006年第一期
·政务中心如何为优化经济环境服
·强化三种意识 创建学习型党
·公安办证窗口紧急补照身份证照
·努力把政务中心建成政府形象的
相关文章
·保靖交通简报 第三期
·保靖交通简报 第二期
·保靖交通简报 第一期
·保靖公路 第二期
·农业信息 第3期
·保靖公路(简报)第一期
·保靖环境监测月报 总第41期
·保靖县环境监测月报 总第40期
相关分类
县长热线
八件实事公示
办事指南
部门简报
调查研究
法律法规
公众监督
领导讲话
部门简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连接 |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管理登录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Copyright © 2004-2008 [保靖县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保靖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Tel:0743-7830935 保靖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设计、制作
湘ICP备05016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