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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八原则
文章来源:政务公开简报第九期 文章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4-09-13


国家出台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八原则

  近日,国家出台了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八项原则。一是部门“三定”方案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职能,其相应的收费一律取消。二是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其相应的收费一律取消。三是有立法依据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收费,按规定程序予以取消。四是不符合建立统一市场的要求、歧视性的地方保护收费,一律取消。五是在执行中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予以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或整顿规范。六是在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均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七是除法律、行政法规外,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收费,一律取消。八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收费,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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