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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提供卫生服务、促进健康、保障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笔者近期就我县卫生人才队伍进行了专题调查和探讨,但愿能起到一些参谋作用。 一、全县卫生人才队伍现状 卫生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0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89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88.3%。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49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5%,大专261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9.3%,中专518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8.3%,高中及以下学历61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9%;高级职称13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5%,中级职称170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9.1%,初级职称526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9.1%,未获职称180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3%。其中,乡镇卫生技术人员387人,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3.5%。 (一)卫生技术人员总量不足。全县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3人,其中乡镇每千人口仅有卫生技术人员1.6人,每千人口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均低于省里要求的3.3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一是初、中、高级职称比例不合理。全县卫生人才中,初级技术职称的占59.1%,中级职称的占19.1%,副高及以上职称占1.5%。可见,初级职称比例偏大,高级职称过少,结构比例失衡。二是专业结构狭窄。中级技术职称的卫生人才主要集中在医疗、护理方面。医技人才紧缺。三是知识结构欠佳。中专学历的卫生人才占卫生人才总数的58.3%,专科以上学历的卫生人才仅占卫生人才总数的34.8%,表现为高学历的少,难以形成卫生人才群体。现代医疗卫生知识更新较慢,难以跟上卫生科技进步的步伐。 (三)卫生人才有流失。据初步统计,卫生系统人才向县外流失达15人(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6%)。其中流失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3人;县人民医院流失11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1人),县中医院流失3人(初级职称3人),县妇幼保健所流失1人(中级职称1人);调走8人(县人民医院6人,县中医院1人,县妇幼保健所1人),辞职7人(县人民医院5人,县中医院2人)。 (四)人才资源配置失衡。目前,我县卫生人才的分布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无学历、中专学历的人员多,本科学历的卫生人才少。二是初级职称和未获职称的多,中、高级职称的少。三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多,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少。 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用人机制不活,人才进出不畅。尽管已进行多年的人事制度改革,但在人才使用方面仍带有指令性色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仍然存在管事管不了人的现象,导致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难以引进或成长难,卫生人才出现断层。 (二)政府投入少,医疗条件差。尽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都要求完善卫生投入政策,但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过来我县卫生事业费的增长幅度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特别是我县实行“医疗、预防保健剥离”改革以后,医务人员的工资只能靠业务收入来发放。少数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少,难以按时足额发放医务人员的工资,干部职工工作很不安心,时刻想“跳槽”。加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个人福利待遇都比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好,有相当一部分卫生人才不愿意去或不安心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卫生人才的积极性。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由于经济效益差,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等保险得不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乡镇卫生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 当前,卫生事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不仅需要卫生人才,更需要有思想、懂经营、会管理、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为促进我县卫生人才队伍迅速壮大、有序流动,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吸引和稳定卫生人才队伍。一是对自愿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的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其工资待遇适当从优,具体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议定。二是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农林一线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在坚持以业绩、能力为主的评价原则下要适当给予倾斜。三是鼓励县级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任职,工资待遇从优;允许县级卫生技术人员有组织地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兼职,并享受相应的报酬。四是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退休人员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服务,其退休待遇不变。五是完善人才优惠政策,引进一部分大学本科毕业生,提高卫生队伍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 (二)切实增加卫生投入,改善人才环境。中发[2002]13号、湘发[2003]3号、州发[2003]30号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故此,建议各级人民政府:一是切实增加卫生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性投资,建设业务用房,更新设备,改善卫生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帮助改善卫生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三是妥善解决乡镇(中心)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等保险问题,消除卫生人才的后顾之忧,稳定卫生人才队伍。四是设立卫生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确保卫生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改革用人制度,畅通人才进出渠道。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行院长竞聘上岗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度。逐步实行卫生人员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资格准入制管理。今后,新进入乡镇(中心)卫生院从事临床医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进入村级卫生机构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严格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有计划地清退或转岗分流,逐步提高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二是健全和落实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卫生人员的在岗培训,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用人制度和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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