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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是省政府确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试点县。为了办好试点,取得经验,县委、县政府和州、县水利部门围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从广泛宣传发动着手,切实转变思维定式,确保群众积极参与 长期以来,公益事业建设都是国家出钱,老百姓受益,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项目建设,一改过去的投入方式,要求老百姓自筹自办,采取国家财政补助的方式进行,这种筹建方式,使群众思想一下子转不过弯来,参与的积极性不很高。为把工程项目抓落实,我们采取走村串户、上门座谈的办法,积极向群众宣传:“水利建设不只是政府的事,也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不是国家拿不出钱,主要是突出民建民管民用”;“过去国家包办建设很多公益事业,因投资主体是国家,群众无责任心,导致建后几年就损坏了,利用率不高”;“只有群众把它当家业来办、产业来管,项目才能发挥长久作用”。通过广泛宣传,使群众对项目采取的“民办公助”投入方式有了深刻的了解,观念得到了彻底转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了,主动参与的热情高涨。如龙溪项目区龙溪坪村民彭景美,通过宣传发动后,思想开窍了,第一个杠起锄头上山挖穴,还积极做其他村民的工作:“这是办我们自己的事,有什么想不通的;有了水,我们就可以种椪柑了,要发财了”。目前,彭景美家已集资50元,投工20个,挖穴7个。 二、从科学编制规划着手,合理选择试点区域,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一是合理选择试点区。结合山区的实际,又兼顾项目工程的资金额度,使小水利发挥大效益,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先在原龙溪乡和夯沙乡进行试点。两个项目试点区覆盖2乡9村7046人。工程总投资444.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132万元、地方配套自筹312.5万元)。新建1口山塘,整修1口山塘,新建河坝20座,新建集水窖200口,新建渠道39条23.86km,整修渠道1条3km。到目前,已整修山塘1口,集水窖86口,整修渠道1条3km,新建渠道5条5.6km,新建河坝4座。完成土石方4670m3,浆砌石4500m3,砼3100m3。完成工程投资133万元,占计划投资的30%。二是科学编制规划。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我们及时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编制了《保靖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布局、规模和形式,并注重项目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三是确保项目区农民受益。自去年12月省水利厅下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以来,我县积极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30%。从效果看:集水窖工程解决了果农原来打药背水远、原来一天打药不足1亩、现在可以打10亩以上的实际困难,并在干旱时节可保证农作物的浇、滴灌,提高了果质;渠道工程建成后,减少了灌溉用水量,原来用水量800方/亩水以上,现在为400—450方/亩,节约了水资源,特别是减少了水事纠纷;山塘整修后可以正常蓄水,不仅保证了灌溉需求,提高了防汛抗旱能力,同时也扩大了水面养殖;河坝工程将原来的简易性河坝、临时性河坝改成固定性砼坝,减少河坝维修的次数,防止了水土流失。工程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整个工程建成后,预计全县新增灌溉面积5941亩,改善灌溉面积6630亩,项目区年增效益139.7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98元。 三、从筹集项目资金着手,坚持农民自主创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靖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2005年全县财政收入1.13亿元,可用财力3700万元,属吃饭财政。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在财政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湘财农〔2005〕41号文件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及时将33万元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坚持农民自主创新搞建设。在项目建设筹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突出以群众自建为主,国家给予适当扶助的方式搞建设。对群众自筹的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三条途径完成:其一是受益群众自筹。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整个工程项目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投资投劳情况进行商定通过,以户为单位签定协议书,由当地政府配合水利部门组织实施。其二是龙头企业资助。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项目区公益事业建设献计献策、投资出力,资助项目建设。仅万发公司就资助3.5万元。其三是外出爱乡人士赞助。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项目区村委会发函,请在外工作和务工的人士本着自愿的原则,赞助和支援家乡公益事业建设。到目前,受益群众已投工2.1万个,投劳折资63.0万元;群众集资7.73万元;企业资助3.5万元;外出爱乡人士赞助2.47万元。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中央、省、州和县补助的项目资金,我们严格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建立了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专人审核,并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资金的情况发生,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定期审查,确保了工程的正常进行。同时,对群众以劳折资和自筹资金管理使用,我们则根据工程用量的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从探索管理体制着手,严把工程质量关口,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在项目工程的发包上,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管理程序进行操作,采取公开招标和邀标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同时,对施工工期作出硬性规定:如果中标的工程队所做的工程不能按期完工,该施工队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水利工程招投标。二是切实把好质量关。始终坚持工程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即如果将来因为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水库或沟渠出现险情,在未来30年内都将追究施工队的相关责任,并且该施工队从此不得参加我县的水利工程招投标,同时,上报州水利局,建议不准该施工队进行湘西州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年检。对水利部门的技术责任人,同样实行责任追究。要求他们经常进村入组指导项目施工,分片包干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保证了工程质量。三是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由于过去的很多水利工程,有人修无人管理,工程竣工几年后,到处都是老鼠洞、蛇洞,水资源流失严重,国家花了钱,却没有产生多大效益。鉴于这种情况,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水利设施管理的有效机制:采取以村为单位成立用水管理协会,建立起一整套的协会制度和章程;受益户在弄明白协会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后,填写入会申请自愿入会;协会管理人员由会员“海选”产生,代表受益户利益;水费由协会与部分会员代表协商议定,作为会员的会费由协会统一收支,用于水利设施的整理和维修;项目区外的非会员用水则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这种以协会的形式管理水务,实现了村民的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减小水费征收难度,有了钱,协会就能组织群众维修水利设施,也使水利工程能长久发挥效益。 五、从健全组织机构着手,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把项目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把该项目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财政、水利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专抓领导,统一指挥协调项目建设。项目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环境的优化和组织协调,为项目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绑死捆牢责任。项目下达后,我们分别召开了项目乡镇、项目村组负责人会议,村组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把有关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农水建设的精神传达到项目乡、到村、到农户。同时,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进行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层层有人负责、块块不留死角的工作格局。同时,水利部门还与县人民政府,项目乡镇与水利部门、项目村与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绑死捆牢。三是优化项目施工环境。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分管农业和联系项目乡镇的县级领导多次深入施工场地进行现场办公,解决各种影响施工进度的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工程所在的乡镇密切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非受益户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调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阻挠、破坏施工现场和盗窃工程器材的不法行为,为优化施工环境做好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四是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督查是落实决策和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十分重视督促检查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工地,对工程的进展情况、施工质量和施工环境等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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