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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权力是相应职务赋予的,只有担任了一定的职务,才能赋予和行使一定的权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有些人既不是领导,也不担任某个职务,但他们却能够行使某种权力。如一些领导的夫人、子女、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乃至朋友,他们或多或少行使着领导的权力。著名小说家周梅森在《绝对权力》一书中,把这一现象称之为权力递延。笔者认为,这概括得很好。 一、何谓权力递延 所谓权力递延就是非权力拥有者因与权力拥有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直接或间接行使着权力,也就是权力递延到了他们身上。如某一领导,他在履行领导职务的同时,也在行使领导的权力,但也可能存在他的亲属、子女、下级乃至于朋友,都有可能利用其影响行使着权力,或影响他行使权力,于是领导的权力递延到了他们身上。他们可以打着领导的旗号去办一些自己想办的事,或者即使不打着领导的旗号,别人也可以从他们身上看到领导的影子,看到被递延了的权力的影子。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先后两任秘书腐败堕落,就是权力递延引发腐败案的典型。概括起来,权力递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权力在载体上发生了递延。权力的载体是人,是有一定职务的人。权力在载体上发生了递延,也就是如上所述,权力拥有者的权力递延给了非权力拥有者。二是权力在时间上发生了递延。权力是领导在执行公务、履行职务时体现出来的,也就是说他在工作时间内是领导,行使与其职务相称的权力,工作时间外,并无特殊权力。但在现实生活中,领导被看成是权力的化身,无论是因公还是因私,都充分体现出权力来,私人活动完全被公务化了,导致工作时间内的权力递延到了工作时间以外。三是权力在空间上发生了递延。就如某一领导,他在其工作的地方是领导,可以行使其职权,在工作外的地方,就是一个普通人,不能行使职权。但现实中,领导始终是领导,他可以通过其职务影响带来的关系,在异地同样行使其权力,这就导致了权力在空间上发生了递延。 二、权力递延的成因 权力会发生递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深层次来讲,权力发生递延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其一是政治权力商品化。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这是权力的根本性质。如果每一个行使权力的人都能牢记权力这一性质,并始终做到用权为民,就不可能出现权力递延现象。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领导干部扭曲了手中的权力,把它变成了一种发财致富的资源,一种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一种可以参与市场交换的商品。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中看,哪一件不存在权权、权钱、权色交易,权力已成为商品。由于权力具有这一特殊属性,权力寻租现象也就应运而生。由于党中央反腐力度在逐年加大,许多腐败分子纷纷落马,这使一些领导干部在用权谋私上更加小心谨慎,绞尽脑汁想出一些规避风险的办法,如放任自己亲信、子女、亲属利用自己职务影响的巧取豪夺等等,这就导致了权力递延现象的产生。另外,一些别有用心,想靠非法手段谋取巨额财富的人也看准了这一点,采取迁回的办法,巴结领导,如为领导的子女经商办企业开绿灯,向领导的亲信行贿等等,以此来赢得领导的信任,这无疑助长了权力的递延。其二是公共权力的私人化。领导者手中的权力,严格来说是一种公共权力,这种权力来自人民大众,从本质上讲是代表国家履行行政管理和服务公众的职能。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往往把领导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看成是个人行为,国家和政府在有些人眼中是抽象的,而各级领导却是一个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领导按政策正常为大家办的事,本来是分内的应尽的义务,却被某些人看成是领导个人对自己的特殊关照或恩赐,于是对领导感恩图报,无形中把一种依法行政的公众行为变成了个人的施恩行为,公权被人为的私化了。其三是神圣权力的世俗化。权力是庄严神圣的,但权力的载体是人,权力的行使也是通过人的行为完成的,所以难免要打上具体人的烙印。而不管是谁,在社会关系中总要扮演一个甚至多个角色。因此人与人的关系不仅仅是领导被领导、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且还可能是兄弟、亲威朋友、同事同学关系,于是彼此工作的关系在一些特殊场合变成了私下哥们感情,这种感情导致上下尊卑没有了,地位差别不见了,是非观念模糊了,赤裸裸的权钱、权权、权色交易披上了温情脉脉的面纱,权力通过感情的浸润完成了世俗的嬗变。 从浅层次讲,权力发生递延也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其一是领导有意递延权力。一些领导干部感到自己直接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目标大,风险大,转变了策略,有意放任,纵容自己的夫人、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影响谋取个人的私利。这样既实现谋取个人财富目的,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另外,也有些领导官本位思想严重,处处要显示自己的权威,不仅不许别人触犯自己的“龙颜”,甚至不允许别人对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有任何冒犯,认为这样有损自己的权威,所以,领导的权力就发生了递延。其二是领导的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的职务影响谋利。领导并不是有意把权力递延给他人,只不过疏于教育管理,他的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擅自打着他的旗号办事,经商办企业或索拿卡要,谋取私人利益,作为领导有时并不知情,这同样使权力发生了递延。其三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下属媚权心理,导致了权力递延。一些为官者不认真工作,不以优异的政绩获取职务上的提升,而是处处迎逢领导,甚至到了“爱屋及乌”的地步。只要是与领导有一定关系的人,就百般巴结,不管他们办什么事,甚至违反原则、纪律的事,都一路“绿灯”,使权力发生了递延。这种权力递延,是下属惯出来的。 三、防止权力递延的对策 递延了的权力易形成监督上的漏洞,甚至成为监督盲区。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就必须扩大权力监督的范围,不仅要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也不能忽视对递延了的权力进行监督。 (一)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 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首先要进一步弄清权力的性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它来自于民、用之于民,只有每个党员干部真正认清了权力的性质和来源,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把权力看成一种责任,在行使权力时才能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这样权力才可能不被异化、扭曲、变质和寻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权力递延。其次是加强正反典型教育,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用权为民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如郑培民、孔繁森等。用他们的优秀事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激励鼓舞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让其思想深处受到震动。再次是加强群众的权力观教育,要弘扬权为民所用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乱用权力可耻的社会氛围,有效消除人们对权力羡慕心理。 (二)要切实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的监督力度 领导干部属于社会公众人物,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其社会影响也比一般人大得多,如不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很容易使权力递延到工作时间、范围以外,这就要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的监督。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向家庭和社会延伸,针对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盲点和软胁,通过开展比如“廉内助”等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家庭防范教育,构筑监督的“辅助”防线,有效杜绝和减少妻子的枕边风,亲朋的“照顾情”,子女的“软廉功”以及各类“应酬风”对领导干部的干扰。同时,要深入开展“公开示廉、个人述廉、组织考廉、群众评廉”的“四廉”活动,加强信访举报制和领导干部社区生活监督制建设,开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电话,采取聘请联络员、发放监督卡等措施,依靠社区党员和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延伸监督触角,健全监督机制,使领导干部时刻以党性自律、以职责自警,谨慎交往圈、净化生活圈、纯洁娱乐圈、正规工作圈。 (三)要切实加大领导干部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做到洁身自好,同时也要管好自己的妻子、儿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如果他们出了问题,也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这也是领导干部的一份职责,一份教育管理的责任,如果他们出了问题,说明领导干部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属于失职行为,追究各种失职行为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因此,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相应的易操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用责任追究来约束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人,防止权力递延,损害群众利益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 (四)要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 反腐倡廉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当前,要特别注重激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制一些特权思想,勇于和各种特权思想作斗争,不管他是市长的公子还是市委书记的老婆,在生活中都应是平等的,不能因他是领导的亲属,就礼让三分,办事就有优先权、优费权,要坚决抵制这种情况,不能把市长的权力递延到他的身上。只有全民形成了共识,不产生媚权心理,不畏惧权力,一切都按规矩办事,权力递延现象就没有了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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