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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5日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保靖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了我县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指导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几年来,我县各级政府根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妇女儿童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县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中期目标实现情况统计监测评估如下: 一、完成情况 2005年,县统计局对《规划》中涉及到的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法律、妇女儿童与环境六个方面的78个重点指标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其中56个指标达到2010年目标,占全部监测指标的71.79%;11个指标达到中期目标,占14.10%;10个没有达中期目标,占12.82%;1个没有数据,占1.28%。 (一)妇女与经济 1、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和经济建设,妇女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得到了保障,县委、县政府也加大了对贫困女性的关心,缓解了妇女贫困程度。2005年全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612元,从2000年起年均增长14.6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66元,年均增长9.40%。 2、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项保障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560万元,是2000年的3.14倍;卫生经费292万元,是2000年的8.34倍;计划生育经费559万元,是2000年的4.66倍。 3、人口素质不断提高。2005年我县总人口为290718人,男女性别比:108: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31‰,比2000年7.55‰下降0.24个百分点。截止2005年末,全社会就业人数17.19万人,其中女性就业6.31万人,占就业人数的36.71%,占规划目标36%以上。 4、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随着全县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女职工基本纳入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2005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为9820人,其中女职工5008人,占总人数的51%;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1953人,其中女职工3321人,占27.78%;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3712,其中女职工2101人,占56.60%;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数为1395人,其中女性为876人,占69.96%。 5、扶残助残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来,我县残疾妇女儿童人数6400人,就业1538人,占全县残疾人劳动就业的32%。五年来,先后为120名白内障妇女实施了复明手术,8名残疾儿童免费享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48名残疾儿童就近跟班,占全县残疾儿童的14.73%。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为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的程度,我县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注重对女干部的选拔和重用,十四届人大代表和七届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分别达到19%和22.6%,均比上一届有所提高。到2005年,全县女干部2545人,占干部总数的37.64%;县、乡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5.4%、32.7%,县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距20%的目标相差2/3。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率达25%,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率为45%,县级党委、政府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妇女领导呈现“五个提高”新态势:一是总体数量提高;二是乡镇领导班子妇女干部配备比例明显提高;三是年轻化程度提高;四是专业化素质提高;五是重要部门任职人员比例提高。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在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同时,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素质教育。 1、儿童学前受教育率有所提高。2005年,全县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51%,比2004年上升3个百分点。农村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95%,其中:女童达到89%。 2、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2005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均达99.57%,已达到2010年99%的规划目标;小学生女童辍学率为0.41%,已达到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初中女生毛入学率为103.91%,初中女生年辍学率为2.93%,均达到规划目标。 3、高中女性入学率不断提高。2001年,全县高中学生毛入学率为35.41%,其中女生为34.21%;2005年,全县高中学生毛入学率为50.90%,其中女生为49.50%,男性、女性高中入学人数增幅大、入学率基本平衡。五年来,男生、女生高中入学率分别上升了15个百分点,男性、女性接受教育比较平衡。 4、成年非文盲率已经达标。2005年,成人识字率92.69%,女性为90.43%,青壮年妇女非文盲率达94.34%,已达到规划90%以上的目标。五年来,全县各单位也加大了对妇女的关注,提高妇女劳动技能,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提高了妇女的综合素质,创建了一批“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妇女”,一大批农村妇女成为科技致富的带头人,部分妇女通过培训实现向非农业产业的转移。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 五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创造条件,让妇女儿童尽可能达到健康的最高标准。 1、妇女日常保健日益增强。自“规划”实施以来,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加强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防病保健意识。同时,以实施妇幼“降消”项目为契机,认真落实孕产期卫生保健各项措施,鼓励和提倡孕妇住院分娩,落实产后访视制度,提高了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据统计,2005年,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1.5%,较2000年提高61个百分点。2005年,妇科病普查率、妇科病普治率分别为0.72%、88%,分别比2000年上升了0.18个百分点、12个百分点。妇科病患病率为39.95%,比2000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77.59%,同比上升了17个百分点。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为97.45%,同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31.74/10万,同比下降了63/10万。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为25%,同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为79.8%,同比提高了19个百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为0.79%,同比下降了0.1个百分点。 2、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一方面,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建卡建档率和接种质量,加强流动、散居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2005年,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达到96.29%,较2000年提高6.3%。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婴幼儿保健工作。在提倡住院分娩的基础上,加强了新生儿及幼儿的监测和管理,严防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对低体重出生儿、早产儿进行重点监护和转诊治疗,降低了婴幼儿死亡率。2005年,婴儿死亡率为19.68‰,比2000年下降了7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4.75‰,同比下降了6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肺炎死亡率为14.1%,同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腹泻死亡率为2.56%,同比下降了1.4个百分点。2005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同比下降了3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7%,同比下降了1.1个百分点。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 1、建立健全维权制度,切实为妇女维护合法权益。2003年,县妇联联合政法委、法院等8家职能部门建立了维权联系会议制度,完善了维权合议庭、人民陪审员等制度,从机制上保证了妇女维权的可操作性。2005年,妇联接待来访案件60件85人次,案件办结率在90%以上;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90%。 2、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权利。对强奸、侮辱、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侵害妇女身心健康的刑事案件,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严格坚持依法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相关案件执法力度。2001至2005年我县共侦破强奸妇女案件16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起,查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1起。 3、普及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各部门都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知识,鼓励妇女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2001年以来法院共审理妇女财产权利等民事案件1080件,审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案件45起。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在实施“十五”计划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对妇女生活,文化发展环境的管理,严格保护市场经济环境执法,提高生活质量,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及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城乡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05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4.27%,森林覆盖率56.57%,均达到中期目标;城市绿化率5.24%、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42.86%,距规划目标35%和92%相差很远;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在规划建设中,2010年要达到50%和60%的目标还要做艰苦努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年来,妇女儿童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很低。2005年企业参加生育保险人数870人,其中女性278人,城镇妇女生育保险覆盖8%,与目标80%相差甚远。 (二)婚前医学检查率低。2004年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要求新婚对象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由于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正面宣传、引导不够,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2002年为50.63%,2003年下降到30.19%,2004年和2005年均为0(离90%的目标越来越远)。婚前医学检查率的下降,不仅直接影响了出生缺陷的早发现和早干预,同时还增加了孕期合并症、并发症的发生以及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传播。 (三)婴儿死亡率居高。2005年全县婴儿死亡率达到19.68‰,超出了18‰以下的规划目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超过20‰以下的规划目标,达到24.75‰。 (四)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形势严峻。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并且出现了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作案团伙化,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五)妇科病普查普治情况重视不够。2005年,全县妇科病检查率仅为0.72%,离目标远。女性性病病例增幅较大。2005年性病报告病例数达20例,比2001年增加15例。 (六)污水、垃圾处理和农村改水改厕进度缓慢。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极低,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均处于很低的水平。 (七)尚无中小学特教学校。部分残障儿童不能充分享受教育资源,离2010年要达到全县有1所儿童福利院的目标,还需努力。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切实抓好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提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目标上来。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把这项工作重点放到女干部的培养教育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教育训导等关键环节,全面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为选拔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决遏制女性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的趋势。一方面要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妇女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知晓率,动员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采取措施加以遏制;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女性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感染和性病蔓延。 (三)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优化人口素质。2005年县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职工生育保险统筹管理的精神,但由于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操作和上缴经费,导致现在我县的生育保险统筹是有精神而无实效,没有贯彻到位,需要督促。 (四)坚持舆论监督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一是要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尚。二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要提高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对“家庭暴力”等危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要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坚决予以曝光。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对拐卖、强奸妇女,卖淫嫖娼,重婚等社会丑恶现象,公、检、法等部门要采取强硬手段,坚决予以打击,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大资金投入,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要搞好“两纲”实施工作,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作基础。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六)消除性别歧视,拓宽妇女就业渠道。要树立婚育新风破除重男轻女的陋习,严禁对胎儿做性别鉴定,确保人口性别比例自然协调。对于社会就业,首先要消除性别歧视,尽量拓宽就业渠道,特别是直接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和金融保险等适宜妇女生理条件的行业,要为扩大妇女就业门路提供便利条件,其次,要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增强竞争力。 (七)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预防和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加强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综合治理力度。要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合力整治,逐步减少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要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实效,彻底净化和改善学校教育空间,使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健康成长。 (八)恢复婚前检查,努力提高婚检率。要加强妇女孕期检查,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健康知识知晓度,积极支持和维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行。二是采取适度的强制措施,恢复婚检,努力提高婚检率。婚前医学检查,是控制和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源头,也是预防和减少出生人口缺陷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目前群众生殖健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要从全民族的大局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推动婚前医学检查的正常实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加强三级预防保健措施,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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