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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问题
来电内容:一群众反映,自己于2005年元月13日办理了下岗优惠证,今天持证到交管所交费,他们不按按优惠政策办理。请及时协调解决。
处理建议:请县交通局按有关政策处理答复。
情况反馈:根据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湘运管财审发〔2002〕130号关于贯彻《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第二条:根据《通知》规定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解释,其免征的优惠政策只适用于2002年10月18日以后从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申请并获准从事道路运输业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一律按原规定执行。经核实,来电人是1997年下岗的,不属于免征对象。
处理结果:同意县交通局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已回复来电人(3月31日12月10分)。
满意情况:来电人表示明白。
受理人:王亚彬 受理时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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