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肉行屠户的经营行为加强管理
来电内容:一市民来电反映,现在卖肉屠户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常短斤少两;二是经营猪娘肉、病猪肉的较多;三是经常使用假币坑骗顾客;四是给猪肉注水以增加重量。为此,请有关部门予以整治。 处理建议:请县工商局核实答复。
情况反馈: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并有专门执法力量加强市场监管。根据群众反映,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1、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保证市场巡查制落实到位,并且确定专人对肉食市场进行管理。2、开展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开展“两节”(元旦、春节)市场整治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同意县工商局答复意见。
回复情况:来电人未留联系电话,无法回复。
受理者:滕召顺 受理时间:2003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