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电内容:一教师反映,1998年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现要补交养老保险金,少则数千元,多的要近万元,且要求在2006年6月底交清,这对工资不高的农村教师来说确实很困难。请及时协调解决。 处理建议:请县教育局协调处理。 情况反馈:根据湘政发(1996)3号文件精神,1996年元月1日后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人员,都应从参加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之日起计算补交养老保险金。其交费标准和计算方式可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7725343)咨询。 处理结果:同意县教育局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多次回复不通。 受理人:谭绍香 受理时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