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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养老保险金问题
文章来源:政务中心 文章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5-11-27


    来电内容:一教师反映,1998年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现要补交养老保险金,少则数千元,多的要近万元,且要求在2006年6月底交清,这对工资不高的农村教师来说确实很困难。请及时协调解决。 
    处理建议:请县教育局协调处理。
    情况反馈:根据湘政发(1996)3号文件精神,1996年元月1日后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人员,都应从参加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之日起计算补交养老保险金。其交费标准和计算方式可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7725343)咨询。
    处理结果:同意县教育局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多次回复不通。
    受理人:谭绍香           受理时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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