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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安家费问题
来电内容:一退休职工来电反映,自己于2001年从乡政府退休,但退休安家费一直没有到位,请给予协调落实。
处理建议:请县人事局核实答复。
情况反馈: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由农村工作安置到农村居住的半边户发给安家费1000元,由农村工作安置到城镇,发给安家费150元。若该同志没有按政策得到安家费,请到县人事局查询落实。
处理结果:同意县人事局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已回复来电人(12月15日16时29分)
满意情况:来电人表示满意。
受理者:田宏辉 受理时间:200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