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长热线办理事项公告 〔2008〕34号
一、集资款收取问题 来电内容:一群众反映,阳朝乡猛科村村民商议决定每人出资105元修建通组公路,村委从自己退耕还林补助中扣除725元钱,用作自己及兄弟三家的集资份额,但自己同兄弟已分户多年,村委这种做法很不合理,请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处理建议:请阳朝乡政府核实处理。 情况反馈:该项工程系全体村民强列要求,并经县委办系统扶贫工作队研究后决定修建的,采用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即按“土地承包人口每人筹资105元或谁耕种谁出资”的原则进行工程集资。考虑到农村筹资困难的实际情况,村委会决定从农户退耕还林款中予以扣除。因来电人耕种其大哥和弟弟的田土,根据村民大会决议,有义务为其兄弟承担筹资份额。 处理结果:同意阳朝乡政府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已回复来电人(4月28日 8时09分)。 满意情况:来电人表示明白。 受理人:谭绍香 受理时间:4月20日 二、身份证办理问题 来电内容:一群众反映,自己于2月下旬在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取了多次,一直领不到证,请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处理建议:请县公安局核实处理。 情况反馈:经查实,因来电人制证时照片图像出现问题,导致无法制证,现人口管理大队已为其重新办理了二代身份证。 处理结果:同意县公安局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已回复来电人(4月23日 8时10分)。 满意情况:来电人表示满意。 受理人:谭绍香 受理时间:4月21日 三、烟尘污染问题 来电内容:一群众反映,迁陵镇要坝村附近的吉祥陶瓷厂生产时排放出大量的烟尘,致使附近的柑桔树枯黄、不长新芽,请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处理建议:请县环保局核实处理。 情况反馈:经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该厂附近的柑桔树长势较好,部分树木已经开花,没有出现树木枯黄、不长新芽的情况。来电人若有异议,建议到相关部门申请鉴定。 处理结果:同意县环保局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已回复来电人(4月22日 16时46分)。 满意情况:来电人表示明白。 受理人:田婵 受理时间:4月15日 四、工人工资问题 来电内容:一群众反映,清水坪镇黄连村灌溉农田的水渠因年久失修多处出现垮塌和堵塞,村里没有采取措施进行疏通,给政府反映也没有处理,严重影响春耕生产,请及时解决。 处理建议:请清水坪镇政府处理答复。 情况反馈:反映情况属实,镇政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以工程项目申报,积极争取资金,尽快修复水渠。 处理结果:同意清水坪镇政府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已回复来电人(4月25日 9时17分)。 满意情况:来电人表示明白。 受理人:彭波 受理时间:4月24日 五、占地补偿问题 来电内容:一群众反映,毛沟镇白坪村两岔组村民集资修公路,村民因占地补偿问题发生分歧而阻挠施工,请有关单位及时协调解决。 处理建议:请毛沟镇政府核实处理。 情况反馈:反映情况属实。经镇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处理,当场重新确定好有争议的公路占地地界,并妥善安排落实了补偿资金,村民们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公路已恢复正常施工。 处理结果:同意毛沟镇政府答复意见,县长热线回复来电人。 回复情况:无法回复来电人。 受理人:谭绍香 受理时间:4月14日 法律顾问:龙再银律师 周 进律师
保靖县政务服务中心 200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