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发〔2007〕1号
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的“三化”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建设工业载体为重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围绕经济总量增大,财政收入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做到工业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工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快推进我县工业全面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着力调整工业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扩大工业总量,切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一五”期间力争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接连长17%以上,2010年达到10亿元。矿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陶瓷业、水电业四大主导产业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其中过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产业内部形成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和高端产品。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发展四大主导产业。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加快培植特色产业板块,促进矿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陶瓷业、水电业四大产业建设。矿产品加工业重点突出锰、锌、磷、钒、镁等产品的精深开发,同时认真做好县域内矿产资源的勘探,积极支持已探明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把我县建设成为矿产品新材料;加工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业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重点突出酒、烟叶、茶叶、花椒、果汁饮料等食品开发,把我县建成绿色食品基地;陶瓷业要立足我县独特的高岭土资源,在搞好现有包装陶瓷产业的基础上,重点开发工业陶瓷和日用工艺陶瓷,把我县打造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陶都”;水电业重点突出小水电开发和供电网络的进一步完善配套,把我县建设成为湘西州北五县的电力生产和调度中心。
(二)突出发展工业强乡强镇。将毛沟、复兴、大妥、迁陵、葫芦、碗米坡6个交通条件好、资源优势明显、起点高的乡镇列为工业发展的强乡强镇给予重点扶持;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清水乡、清水坪镇的扶持力度,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工业强乡强镇。
(三)突出培育骨干企业。重点扶持西部矿业保靖分公司、保靖锌业开发公司、湖南轩华锌业有限公司、秦简茶业公司、土家人集团、四方陶瓷公司、和鑫纳米材料公司、武陵山花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万发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水田河酒业有限公司等一批资源优势明显、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专业突出、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集团规模企业集群。
四、政策措施
(一)实施民营经济主体战略,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继续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工业领域。大力推行民营经济主体战略,切实落实民营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放宽尺度,激活社会和民间投资。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二)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切实做好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加快钟灵山工业园和毛沟、复兴、大妥、迁陵、葫芦、碗米坡6个工业小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项目承载能力,进一步强化配套服务功能,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转移,提高园区的集聚能力,形成“洼地”效应,吸引客商到园区投资兴业。
(三)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始终将保护环境和资源作为衡量工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加大对工业项目的宏观调控力度,充分运用土地审批、环境评审、安全许可等手段,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开发,依法淘汰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劣、资源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资源节约和保护开发力度,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逐渐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四)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大对工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力度。县委常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业例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听取一次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落实县级领导联系企业责任制。联系企业的县级领导,每季度要深入联系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当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和阻工、堵门、堵路等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时,联系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努力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0%以上。
(五)加大县财政投入工业的力度。从2007年起,县财政每年按上年本级财政收入的3%安排工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和奖励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县直部门。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工业发展的奖励。逐步建立政府信用担保服务体系,组建融资担保中介机构,搭建企业融资平台。重点企业由政府向银行推介,实行信用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工业投入,对金融机构贷款期限1年以上,同期比年度给工业企业新增贷款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按3‰奖励;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4‰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按5‰奖励(其奖金的50%奖励金融机构法人代表,50%奖励领导班子成员)。
(七)鼓励企业开发高新项目,创优质品牌产品。鼓励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开发高新技术项目,项目投产并列入省级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县委、县政府授予企业科技贡献奖,一次性奖励10万元。积极鼓励企业创优质品牌产品,凡产品获得驰名、著名商标或省级名牌产品称号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八)加大对工业强乡强镇的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给每个工业强乡强镇配套安排建设扶持资金5万元。对新办企业当年产生税收的按县级可用财力的10%,老企业按企业新增缴纳税收县级可用财力的5%返还给所在乡镇(其他乡镇参照执行),用于支持工业发展。
(九)加大对工业强乡强镇基础设施和工业布局重点村农业产业开发的扶持力度。将工业强乡强镇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内总体规划,发改、扶贫开发、建设、电力、交通、水利等部门要重点支持工业强乡强镇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切实加大对工业企业集中的重点村的农业产业开发扶持,实现协调发展。
(十)着力优化政务服务。
1、加大对新办企业的服务力度。对新办项目实行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全程跟踪服务。项目提出办理申请后,由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召开项目联席会议,明确联系领导和服务班子,并集中一次性告知投资业主审批所需资料和收费有关要求。联系会后,项目投资方准备有关资料,交指定部门汇总后,由县经济局、县商务局、县钟灵山园区管委会、县优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中心和业主单位派员,分别与相关部门完成项目预审和前期审批的相关手续。待各部门对项目预审完成后,第二次召开联系会议,项目投资方按照要求一次性上报项目报审所需资料,各部门按最低标准一次性完成收费审批手续,同时投资业主一次性交清各项收费,由项目联系会议确定的牵头部门收取后分解到各部门。
2、完善企业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负责受理企业或个人对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县优化办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对影响工业经济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服务质量低劣,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调查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违犯党纪的,给予党纪处分;违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对查处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投诉案件,定期在县信息频道“损害经济环境曝光台”进行公开曝光。
3、建立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落实干部驻厂制度,从经济、发改、科技、农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一批专业人员进驻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组建县经济“110”办公室,当发生恶意阻工、堵门、堵路、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严重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时,由县经济“110”办公室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县政法委负责组织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及相关单位,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五、加强督查,兑现政策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给予通报。年底由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监察、发改、经济、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审计、统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核委员会,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审核,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