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
保政发〔2008〕7号
保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保靖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保靖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保靖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和我县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 、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200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060吨,其中:工业排放120吨,生活排放1940吨。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由2060吨减少到1500吨,削减560吨,削减率为27.2%。
2005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840吨,其中工业排放1240吨,生活排放600吨。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1840吨减少到1450吨,削减390吨,削减率为21.1%。
2005年,镉排放总量为1.87吨,到2010年,镉排放总量由1.87吨减少到0.3吨,削减率为84%。砷排放总量控制在0.03吨。
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情景预测。一是城镇人口预测。2005年,全县城镇总人口数为6.64万人,按照《保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10年,全县城镇化率提高到3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城镇人口数预测为10.24万人,比2005年增加3.6万人。二是经济发展预测。2005年,全县GDP为123681万元,“十一五”期间,根据《保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10年,全县GDP达到20亿元, 增长量为76319万元,年均增长率10%以上。
(二)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201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新增总量预测为1256吨。一是工业新增量预测。新增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基准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基准年GDP(亿元)×2010年的GDP增量(亿元)=0.012÷12.3681×7.6319=74吨。二是生活新增量预测。新增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新增城镇人口(万人)×生活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365日÷1000000=3.6×90×365÷1000000=1182吨。
(三)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非电二氧化硫新增量排放量的预测。非电力二氧化硫新增量=基准年全县单位煤耗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强度×2010年煤炭增加量=0.184/2.8746×0.78526=502吨。
(四)镉新增量的预测。由于严格环境准入,禁止新建外排主要污染物涉镉企业,我县新增的镉排放量很少。
四、污染物减排量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全县“十一五”期间计划安排化学耗氧量减排项目1个,即保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预计2010年可以完成投入使用,可形成削减能力2117吨/年。
(二)工业二氧化硫减排量。全县“十一五”期间计划安排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0个,可形成削减能力686.95吨/年。其中2007年安排项目3个,可形成减排能力66.7吨;2008年安排项目3个,可形成减排能力435吨;2009年安排项目4个,可形成减排能力185.25吨。
(三)镉减排量。全县“十一五”期间计划安排镉减排项目3个,可形成削减能力1.8吨/年。
(四)生活二氧化硫减排量。全面推广节能、节水措施,强制推广低硫无烟煤,推广燃煤锅炉改燃油,加大居民液化气使用率,进一步减小全县耗煤量,预计可形成削减量二氧化硫300吨/年。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到2010年,全县必需动态削减1816吨/年,加上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削减2117吨/年。
(二)二氧化硫。到2010年,全县二氧化硫必需动态削减892吨/年,通过采取有效地减排措施,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986.95吨/年。
(三)镉。通过采取有效地减排措施,实现控制目标。
(四)预测风险分析。实现上述污染物减排目标。一是煤耗量、工业增加值、人口实际增速等不超过预测分析值。二是现有的污染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减排项目按计划投运,并稳定发挥减排作用。四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主要污染物涉镉企业。五是相关政策、资金、技术、措施到位。
六、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减排指标体系。按照湖南省环保局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工作办法》要求,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联合会审、统一核定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的动态变化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减排监督体系。把全县工业污染负荷65%的工业污染源分别列为国家、省、州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布,并在2008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三是建立减排考核体系。建立减排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情况分析会,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四是建立减排项目推进体系。深入排查污染源,全面掌握各地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总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不断充实完善全县主要污染物削减重点项目库,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项目推进。确定的减排项目按期开工、保证质量、正常运行。
(二)加强减排工作监督管理。一是完善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台帐。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详细登载、准确记录。国家和省、州重点监控的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情况要全部纳入台帐管理。做到县环境保护局与企业之间、县环境保护局内部污染源减排台帐数据的统一。二是加强污染源的监管。以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为主题,以排污总量控制为主线,排污许可证为核心,排污在线监控为手段,环保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管。三是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制度作用,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排污许可动态数据库,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四是坚持公正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或不按证排污。五是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污染严重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对拒不履行污染治理责任的企业,可依法实施行政代执行;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封存产生污染的设施、停产整顿等应急措施。
(三)加大减排工作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投资。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排污费征收管理,按照“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排污费资金纳入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
(四)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县环境保护、规划、国土资源、发改等部门要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对没有完成排污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任务的乡镇或行业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禁止新建淘汰、落后以及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现有企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建。要进一步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强化企业排污申报意识,加强对申报数据审查审核,确保企业如期如实申报。
(五)坚决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坚决淘汰那些生产能力、工艺落后的企业和生产线,特别是选矿排放企业;对于新、改、扩项目,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严控制环境准入;切实加强城镇燃煤锅炉管理,强制性推广低硫无烟煤;提高居民液化气使用率,降低社会耗煤量。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企业,特别是“十九小”和“新五小”企业,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依法关闭选址不合理、渣库存在安全隐患,缺乏治理条件的铅锌浮选企业。
(六)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加强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环境保护统计要及时准确反映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情况。加强环境保护统计队伍建设,确保数据证实可靠。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实施,监测频次不得低于相关要求。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认真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体系。以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和环境统计相结合,监察核算和监测统计相结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定。
(七)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减排宣传,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监督意识、参与意识,形成人人争做“环保人”的优良风尚,为我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营造出良好氛围。
附件:1、产业结构减排实施方案表
2、污染处理设施减排表
主题词:环保 污染 治理 计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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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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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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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产业结构减排实施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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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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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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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减排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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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减排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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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成美(香港)有限公司保靖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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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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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
|
青荣选矿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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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
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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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矿业一转一吸硫酸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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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264
|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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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
|
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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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污染处理设施减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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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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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间
|
处理工艺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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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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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
Cd
|
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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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茂陶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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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上除硫设施。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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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含松陶瓷厂
|
2007
|
上除硫设施。
|
11.6
|
|
|
|
杨兴选矿厂
|
2007
|
建渣库废水循环利用,禁止外排。
|
|
1.126
|
|
|
沙坪选矿厂
|
2007
|
建渣库废水循环利用,禁止外排。
|
|
0.209
|
|
|
西部矿业股份公司保靖分司
|
2008
|
锌精脱硫,尾气吸收制酸,锅炉上除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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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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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锌业公司
|
2008
|
锌精脱硫,尾气吸收制酸,锅炉上除硫设施。
|
135
|
|
|
|
四方陶瓷有限公司
|
2009
|
上除硫设施。
|
5.4
|
|
|
|
土家人集团
|
2009
|
上除硫设施。
|
68.25
|
|
|
|
天佑陶瓷厂
|
2009
|
上除硫设施。
|
5.7
|
|
|
|
光大陶瓷厂
|
2009
|
上除硫设施。
|
6.7
|
|
|
|
非重点企业
|
2009
|
上除硫设施,小锅炉改燃油锅炉。
|
99.2
|
|
|
|
城镇居民生活废水
|
2010
|
建污水处理厂。
|
|
|
2117
|
|
生活产生废气
|
2010
|
强制使用低硫煤,降低耗煤量,加大燃气使用率,推广节煤炉,改然油锅炉,取缔民用小锅炉。
|
300
|
|
|
|
合计
|
|
|
671.75
|
1.335
|
2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