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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奖励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5

保靖县人民政府

保政发〔2008〕12号


保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奖励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奖励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日    

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

奖励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州政发〔200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优惠对象

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户口、户籍至少一方在我县境内、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实施了绝育措施的两女户家庭。

二、奖励优惠内容

(一)一次性奖励。2007年2月1日后,落实绝育措施的两女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教育扶助。子女在州内学校九年制义务教育学习期间,每人每学期给予100元的生活补助,高中学习阶段每人每学期给予200元的生活补助。子女初中升高中录取给予20分的优惠加分,独生子女户子女考取全日制大学的,县在州定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另奖励1000元。

(三)独生子女保健费。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四)救抚优先。农村独生子女户夫妻一方意外丧失劳动力或子女夭折不再生育的,由民政部门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

(五)收视费减半。城网范围内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按标准减半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入。夫妻和子女免费直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大病住院期间医疗费按同类病种最高限额给予补助。

(七)奖扶优惠。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在原享受奖励扶助金的基础上,另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增发奖励扶助金。

(八)项目扶贫。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总数达到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0%以上的行政村,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协会、农办每年选1至2个村,按新农村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县扶贫开发办、民族事务局、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能源局、教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按部门职责做好行政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家庭在小额贷款、项目开发、科技扶持、能源建设、扶贫建房、培训助教、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三、《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优惠证》发放和管理

1.属独生子女户的,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前,需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书》,并落实上环为主的节育措施;属两女结扎户的,需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保证不再生育合同书》并落实女扎手术(或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认定的男扎手术)。

2.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夫妻双方本人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家庭奖励优惠对象申报表》。

3.村(居)委会依照奖励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夫妻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张榜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审批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签署意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上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奖励优惠对象在县电视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手续齐全,最终确认的奖励对象进行审批,并归档管理。

4.申领《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优惠证》时,需交夫妻双方二寸照片两张,并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扎手术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5.按程序已经确认的奖励优惠对象,由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填《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优惠证发放呈报花名册》及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6.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财政局随时对各乡镇上报的奖励优惠对象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对《优惠证》每年年审一次,若有异动,必须及时更改。

四、奖励优惠兑现程序

(一)入学生活补贴。各相关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凭《优惠证》将享受生活补贴的学生名单张榜公示,若无异议,再填报《保靖县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子女享受入学生活补贴人员花名册》和汇总表一式五份上报乡镇计生办和财政所审查签章后,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批,实行网络发放。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已经确认的对象,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原则上每年一次。

(三)一次性奖励。按程序已经确认的两女结扎户,由乡镇计生办按要求统一呈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奖扶办公室,可以享受一次性奖金。

(四)违约责任。奖励优惠对象违背合同规定者,立即取消享受的一切优惠待遇,收回《优惠证》,并追回已领取的一次性奖金和其它相关优惠资金和物资;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严格处罚到位。

(五)公益性基础设施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到位。

五、奖励资金的来源

(一)一次性奖金、学生入学生活补贴和增加的奖扶金,由县财政按年度纳入预算,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呈报的花名册和审批表据实分别拨付。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列支。

六、责任追究

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纳入县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县人民政府每年组织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本实施细则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计划生育 政策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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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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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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