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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时间: 2011-11-23 来源: 法制办 作者: 点击: 次 字号:【 小】

 

保政办发〔2011〕42号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10〕3号)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年终考核工作,纳入“四个文明和社会建设”管理。

二、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年度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三、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至90分为合格,60分至7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县“四个文明和社会建设”目标管理中依法行政内容的评分依据。

四、奖惩办法

(一)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单位按得分多少由高到低,分乡镇和县直进行奖励,乡镇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县直单位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和法制专(兼)干共评选20名作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二)被考核单位总分在60分以下的,给予通报批评,当年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及法制专(兼)干不得评先评优。

(三)因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予评奖。

 

附件:1.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单位名单

     2.县直行政执法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3.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目标管理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

————————————————————————————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印发 

————————————————————————————

附件1:

 

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单位名单

 

一、16个乡(镇)人民政府(名单略)

二、县直有关单位(45个)

县商务局  县科技局  县信访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  县移民局

县审计局  县体育局  县文化局  县旅游局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  县档案局

县发改局  县物价局  县统计局  县卫生局

县经信局  县财政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质监局  县工商局  县药监局  县人社局

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  县水利局  县畜牧局

县经管局  县农机局  县气象局  县公路局

县交运局  县住建局  县房产局  县广电局

县民族事务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烟草专卖局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2:            
县直行政执法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标准 考核情况 得分
重视
依法
行政
工作
(30分)
1 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一次以上 3 查会议记录,没有不计分    
2 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5 查聘用合同,没有不计分    
3 法制专干列席行政办公会议 5 查会议记录,没有不计分    
4 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3 查文件,不规范不计分    
5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4 查资料,少一项扣2分    
6 行政领导班子每半年学法一次,全年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法一次 4 查学习记录,少一次扣2分    
7 对本部门法律法规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3 查资料,未开展不计分    
8 年底前向县政府报告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3 查资料,没报告不计分    
规范 行政 执法
行为
(25分)
9 完成行政许可清理 2 查资料,未完成不计分    
10 完成行政许可责任分解 2 查资料,未完成不计分    
11 制定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 查资料,未完成不计分    
12 向县政府上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3 查资料,未上报不计分    
13 完成执法岗位责任分解,制定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3 查资料,少一项不计分    
14 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案件评查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3 查资料,少一项不计分    
15 依法调处信访矛盾纠纷 3 查调处资料,未依法不计分    
16 执法卷宗有单位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3 查执法卷宗,没有审核意见不计分    
17 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度培训和执法证年检 4 查资料,未完成培训、年检不计分    
行政
复议
诉讼
(10分)
18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3 查资料,未积极应对不计分    
19 认真执行行政复议诉讼决定 3 查资料,未执行决定不计分    
20 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达100% 4 查资料,每撤销或败诉1宗不计分    
抽象
行政
行为
(25分)
21 至少举行一次行政决策听证会 3 查资料,未举行不计分    
22 向县政府报送听证会案例 2 查资料,未报送不计分    
23 规范性文件有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3 查文件签批单,未审核不计分    
24 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县政府备案 3 查文件备案记录,有案不备不计分    
25 建立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26 年底前向县政府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2 查资料,未报送不计分    
27 规范性文件落实“三统一”制度 3 查资料,未落实不计分    
28 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29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3 查资料,未制定不计分    
其他
工作
(10分)
30 建立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31 建立行政监督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32 每年向县政府法制办报依法行政信息2篇 4 查资料,少一篇扣2分    
合计     100      
注:依法行政工作加分扣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被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0分;
 2.被中央新闻媒体或者省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10分;
 3.日常工作被州、省、中央媒体报道一次分别加1、2、3分,各级都有报道的计最高分,但该项总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扣分项目
 1.行政决策违法且严重失误,或者未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扣10分;
 2.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或者违法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3.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扣5-10分。

 

 

 

附件3:            
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标准 考核情况 得分
重视
依法
行政
工作
(40分)
1 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一次以上 5 查会议记录,没有不计分    
2 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6 查聘用合同,没有不计分    
3 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4 查文件,不规范不计分    
4 法制办机构挂牌,职能上墙 4 看现场,没有不计分    
5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4 查资料,少一项扣2分    
6 法制专干列席乡镇长办公会议 5 看会议记录,没有不计分    
7 及时向乡镇人大及县政府报告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4 查资料,未报告不计分    
8 乡镇政府班子每半年组织学法一次,全年组织乡镇干部和村三大主干学法一次 4 查学习记录,少一次扣2分    
9 至少组织法制宣传两次 4 查资料,少一次扣2分    
规范 行政 执法
行为
(15分)
10 依法调处信访矛盾纠纷 5 查调处资料,未依法不计分    
11 执法卷宗有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5 查卷宗,没审查意见不计分    
12 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度培训和执法证年检 5 查资料,未完成培训、年检不计分    
行政
复议
诉讼
(10分)
13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3 查资料,未积极应对不计分    
14 认真执行行政复议诉讼决定 3 查资料,未执行决定不计分    
15 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达100% 4 查资料,每撤销或败诉1宗不计分    
抽象
行政
行为
(25分)
16 规范性文件有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3 查文件签批单,未审核不计分    
17 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县政府备案 3 查备案记录,有案不备不计分    
18 建立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19 年底前向县政府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3 查资料,未报送不计分    
20 规范性文件落实“三统一”制度 3 查资料,未落实不计分    
21 至少举行一次行政决策听证会 2 查资料,未举行不计分    
22 向县政府报送听证会案例 2 查资料,未报送不计分    
23 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24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3 查资料,未制定不计分    
其他
工作
(10分)
25 建立行政监督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26 建立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制度 3 查资料,未建立不计分    
27 每年向县政府法制办报依法行政信息2篇 4 查资料,少一篇扣2分    
合计     100      
注:依法行政工作加分扣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被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0分;
 2.被中央新闻媒体或者省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10分;
 3.日常工作被州、省、中央媒体报道一次分别加1、2、3分,各级都有报道的计最高分,但该项总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扣分项目
 1.行政决策违法且严重失误,或者未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扣10分;
 2.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或者违法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3.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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