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切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杜绝事故隐患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静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城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制定了《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现征集期结束,保靖县政府网站收到0条反馈意见。
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次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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