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靖县2024年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项目工作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反馈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县“2024年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项目建设”的意见,提高“2024年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公开透明度,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水利法规的规定,保靖县水利局起草了《保靖县2024年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项目工作草案》,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现征集结束,保靖县政府网站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
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次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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