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2025年一季度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

关于推动2025年一季度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

来源:保靖县信息公开科 发布时间:2025-04-22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开展促消费活动

(一)做优消费市场

1.个人报废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个人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3.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个人购买上述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的20%,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4.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二)做旺旅游人气。对2025年开发保靖县内1—2日游精品旅游线路,人数全年累计达3万人(含)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前两名经营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支持。对接待县外游客达5000人以上,且住宿1晚(含)以上的经营旅行社,住宿1晚给予10元/人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县所有A级景区对残疾人、老年人(60周岁以上,以老年证或身份证为准)、1.2米以下儿童、军人(凭军官证)免除门票,2025年春节期间对所有游客免除门票。(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三)做热房市交易

1.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公积金政策购房户最高可享受单套75万元贷款,5年以上贷款最低利率3.325%,购房户均可以先提取公积金再贷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调整相关税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二、推进农文旅体康融合发展

(一)擦亮“村厨村艺”品牌。开展中国村厨村艺系列主题活动,重点开展“三村”“三茶”(村厨、村艺、村集,茶超、茶马、茶BA)系列主题活动,打造全国共享的乡村文化IP。(牵头单位:中国村厨村艺大晒指挥部)

(二)支持民宿发展。民宿设计方案经评审合格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评定等级后,按照民宿分类等级给予2至5万元设计补贴,安装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获评国家级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得省级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的单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三)支持非遗活态传承及产业发展。支持申报代表性传承人,对获国家级、省级、州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每年分别给予4.8万、3.4万、2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四)鼓励体育赛事及体育产业发展。对在县域内举办的能够显著提升群众参与度和影响力的群体赛事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参赛人数在2000(含)人以上的支持经费8万元,1000(含)至2000人的支持5万元,500(含)至1000人的支持3万元,200(含)至500人的支持2万元,100(含)至200人的支持1万元。(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五)支持产业数字化改造升级。深入推进“智赋万企”行动,每年推动200户企业上云、20户企业上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补贴。(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三、支持企业争资扩产提能

(一)支持创业补贴。在县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含家庭农场)的各类创业人员,按照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高于1万元/个,个体工商户(含家庭农场)不高于0.2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二)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按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三)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典型奖补。创业孵化基地对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服务活动等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返乡创业初创项目,签订3年孵化协议,免费提供创业孵化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免收水电、物业等费用。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典型评选,给予1-3万元奖补支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四)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奖补。按程序经认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的就业帮扶车间,在建设和经营中给予场地费、物流费、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3万元。对上一年度吸纳脱贫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的,可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稳岗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五)支持推进劳务输出。对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成功介绍1名脱贫人口到县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的就业服务补助。对跨省、跨县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相关文件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结合用工需求,1至2月份在各乡镇开展专项招聘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四、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一)推进茶叶产业提质增效

1.对取得茶叶出口原料基地认证,并在年度实际出口超过2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按认证面积200(含)-500亩、500(含)-1000亩和1000亩(含)以上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和8万元奖补;完成有机茶园(连片100亩以上)认证的,连续给予企业3年奖补,每年按当年认证费用70%给予奖补。(牵头单位:保靖黄金茶产业发展中心)

2.企业完成保靖黄金茶产品溯源建设并能正常运行的,一次性给予企业奖补3万元。(牵头单位:保靖黄金茶产业发展中心)

3.支持企业设计和销售保靖黄金茶包装,新设计礼品礼盒套装获得外包装专利,并生产使用2000套及以上,每款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补;简易包装获得专利并生产使用10万个及以上,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牵头单位:保靖黄金茶产业发展中心)

4.茶叶科技研发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排名前三),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保靖黄金茶产业发展中心)

5.鼓励县内企业和个体户在省内外各大城市开设保靖黄金茶体验中心、旗舰店和专卖店,并按政策标准给予5-60万元奖补;在京东、天猫、抖音、快手等平台上注册品牌官方店,线上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每年按实际销售额(非GMV)的10%给予奖补。(牵头单位:保靖黄金茶产业发展中心)

(二)推进柑橘产业增产扩能。支持5000亩柑橘出口基地

创建,并按3年创建期20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支持柑橘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鼓励村集体、合作社以联合的方式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冷藏保鲜设施,按照设施主体建设成本的40%予以奖补。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对当年度就地转化的科研成果,按照转化支出的5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中草药产业扩面升级

1.鼓励龙头企业投建高标准种子种苗繁育工厂,对建设标准化中药材种苗工厂且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补贴20万元。建立种子种苗扩繁大棚的,单个大棚投资超过10万元,每棚予以补贴2万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中药材产业相关机构,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申报取得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GMP认证的中药企业,年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每增加1000吨加工量,再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成功转移制剂品种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单品种奖励20万元,取得新药证书的每个品种奖励20万元。在县内完成中医药及相关产业科研成果转化、大规模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机构,给予10-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本措施具体政策款项由相应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文件内容另行规定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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