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导 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指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利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标准目录

2024-12-05 09:17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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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民政部制定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是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基础,是民政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民政部门要参照本指引,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救助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包括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四大类,每一事项又根据其业务特点具体分为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等不同的二级事项,并相应地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进行明确。

四、工作流程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遵循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可在本指引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附: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监督
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相关政策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3

最低
生活
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5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6

审批   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7

特困
人员
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115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8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9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0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1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2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3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救助金额
●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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