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精准脱贫攻坚最新政策汇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保靖县精准脱贫攻坚最新政策汇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0 字体大小: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易地扶贫搬迁的重点是解决建档立卡户“三保障”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符合下列范围之一的可以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一)居住在地质灾害频发和易发区(以国土部门认定为准),安全隐患较大,需要避险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户。 

  (二)居住在偏远分散、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生产资料匮乏、人地矛盾突出、交通不便、水资源紧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较大区域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居住地属重要水源区、自然保护区、禁止或限制开发、根据规划需要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居住房为D级危房,住房不安全,需要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因灾造成房屋损毁现无房居住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已经享受移民避险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国家相关政策性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团购县城集中安置房 

  (一)购房面积: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 

  (二)房屋户型:50平方米(2人户)、60平方米(3人户)、80平方米(4人户)、10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四种户型。 

  (三)补助面积:人均20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 

  (四)补助标准:1750元/平方米。 

  三、自主购房 

  (一)购房面积: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家庭)。 

  (二)补助面积: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家庭),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补助。 

  (三)补助标准:团购商品房按1750元/平方米补助;自购商品房和二手房安置的按1450元/平方米补助;购买二手房若实际成交价低于规定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成交价结算,高于补助标准的按补助标准结算。 

  四、乡镇、村统规自建集中安置 

  (一)建房面积: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6人及6人以上户)。 

  (二)房屋户型:50平方米(2人户)、75平方米(3人户)、100平方米(4人户)、125平方米(5人户)、150平方米(6人户及6人以上户)。 

  (三)补助面积:人均25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 

  (四)补助标准:1250元/平方米。 

  五、分散自建房 

  (一)建房面积: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6人及6人以上户)。 

  (二)补助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人均不足25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补助。 

  (三)补助标准:村内就近安置的补助1200元/平方米。 

    

  (此项政策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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