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保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保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3 字体大小:


扶发20211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中择优筛选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1年第次会议审定,下达2021年度保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资金6052.5372万元,结合实际工作,考虑疫情、灾情、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禁食退养、禁捕退捕、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等因素,用于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343.2万元;用于黄金茶、油茶、柑橘、烟叶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919.3372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及创业培训项目资金79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

二、县直主管单位和乡镇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项目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监管、项目管理系统录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标注为乡镇的项目黄金茶、油茶柑橘、烟叶除外),按照《保靖县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保办发20191号)管理执行,由相关乡镇负责项目实施、验收报账等相关工作产业发展类项目由县直主管单位牵头负责,黄金茶、油茶柑橘、烟叶项目按照相关产业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执行。项目实施符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保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保政办发201814号)文件规定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县直主管单位和乡镇要按照《关于印发保靖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制度的通知》(保财联20209号)文件,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项目资产权属、收益分配,落实项目后续管护制度和监管等工作。

、县直主管单位和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公示公告,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明细

保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220  


保扶发〔2021〕1号.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xls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