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由保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zf.gov.cn/zwgk/zfxxgknb)中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保靖县魏竹南路4号;邮编:416500 ;电话:0743—7830842;传真:0743—7830842;电子邮箱: bj783084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局党组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详细安排和部署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力推进信息公开。依据《条例》和保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四)着力抓好平台建设。按要求对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适时更新内容,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
(五)加强《条例》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局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公开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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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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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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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更新频率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着重对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