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白云山泉水厂飞行检查警示函(2018年2号)

保靖县白云山泉水厂飞行检查警示函(2018年2号)

来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09 字体大小:

保靖县白云山泉水厂:

  2018年9月13日,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和审评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企业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属地监管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提示情况等11个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三个方面共计6项问题,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主体资格 

  1、食品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 

  二、生产环境条件 

  1、厂区放置废桶、臭氧混合塔、水塔等闲置器具,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1 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废弃物应定期清除。 

  2、更衣室洗手盆废水排放管未敷设不能正常使用、缺少洗手示意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处理废水设备设施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1、缺少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规定。 

  2、欠缺臭氧杀菌记录。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 

  3、桶外壁清洗间有钢钎、灌装间有胶带等杂物。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4.2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保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督你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保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工商质量管理局将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情况报告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湘西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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