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花垣河二期治理工程(保靖段)建设项目 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湖南省花垣河二期治理工程(保靖段)建设项目 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2 字体大小:
               关于湖南省花垣河二期治理工程(保靖段)建设项目

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花垣河二期治理工程(保靖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812-201981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43-7723463

    编:4165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花垣河二期治理工程(保靖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保靖县花垣河清水村段、毛沟镇田冲河段、迁陵镇滩家河段、迁陵大溪沟段

建设单位

保靖县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花垣河二期治理工程(保靖段)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982.57万元,治理河段为花垣河保靖县复兴镇清水村段、毛沟镇田冲河、迁陵镇滩家河及大溪沟等4个河段,合计综合治理总长度 12.704km,河道左、右岸护岸总长约11.942km,新建便民码头及踏步共 30 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的运输及堆存须采取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对施工场地、道路定期及时洒水抑尘,在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对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冲洗;规范设置弃土临时堆场,及时将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进行清运;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过滤,含混凝土废水直接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过滤,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洒水降尘或回用于生产等,禁止外排;废水处理设施需采取防渗处理等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施工,对噪声较大机械设备进行消音,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对运输车辆采取限载、限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4.做好项目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集中堆放,严禁沿途、沿河随意倾倒,弃渣场要按设计要求规范建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并按照同建同治相关要求处置;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免暴雨季节开挖土石方,防止水土流失。

5.精心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尽量减少对土地的临时占用,减轻对施工作业区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完成后及时予以修复。

6.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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