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华远石化有限公司保靖县梅花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湖南华远石化有限公司保靖县梅花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字体大小:
 关于湖南华远石化有限公司

保靖县梅加油站建设项目

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远石化有限公司保靖县梅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924-201993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43-7723463

    编:4165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华远石化有限公司保靖县梅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

建设单位

湖南华远石化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华远石化有限公司保靖县梅花加油站位于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3635.5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等主体工程,辅助用房、洗车机等辅助工程以及其它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设40m3柴油储罐1个,40m3汽油储罐3个。项目折合总储量为140m3,属于二级加油站,预计汽油年销售量1100t,柴油年销售量73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项目建设使用商品混泥土,严禁现场搅拌,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规范设置出入口并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尽量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包装袋、废建材等尽量回收再利用,其余部分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油罐车卸油采取密闭卸油方式,安装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和油气排放处置装置(三次油气回收),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

3.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间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洗车废水经自带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每月定期清理沉渣池沉渣,并将清洗废水排放至隔油沉淀池处理、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4.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相关规定,对地下油罐区、卸油口、输油管线、危废暂存间、化粪池、隔油池、沉渣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必须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加强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从油品储运、卸油、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油品泄漏。定期检查管线系统和各项环保设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双层油罐、防渗池和管道系统须安装渗漏检测在线监测系统,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漏洞(缝)等补救措施。

5.加强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做好站内危废暂存场所的防渗防腐处理措施,含油抹布、手套含油泥沙定期清理收集并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及洗车系统沉淀池沉渣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6.落实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进站车辆禁鸣喇叭,降低噪声污染。

7.按照报告表监测方案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并将结果报我局备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水质超标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人,确保报告表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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