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保靖县鑫瑞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和加工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保靖县鑫瑞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和加工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字体大小:
 关于保靖县鑫瑞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和加工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保靖县鑫瑞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924-201993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43-7723463

    编:4165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保靖县鑫瑞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和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保靖县钟灵山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保靖县鑫瑞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保靖县鑫瑞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和加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15亩,建设地点在保靖县工业集中区钟灵山工业组团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砂石堆放车间、水泥罐仓、加工车间、养护车间、打包车间、水泥制品成品区、办公综合楼等。主要产品为年产水泥制品30万立方(空心砖27万立方、混凝土涵管2万立方、混凝土沟盖板1万立方)。项目运营期第一年的混合砂石原料来源于工业园场地平整产生的弃石,项目接受的弃石方通过破碎机破碎后通过传送带送至砂石堆料车间,全部作为原料利用,后期生产运营的原料均外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防尘布网,定期洒水降尘;在项目场地设置排水系统、围挡四周设置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附近农肥,严禁外排;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影响。

2.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需修建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水泥制品生产及养护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转运或提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酉水。

3.做好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破碎车间需进行封闭,同时在破碎进料口及出料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做好原料堆场的“三防”措施,砂石堆放场采用钢架大棚结构封闭,设置三面围挡,并在砂石堆周围按比例设置喷雾设施,定期洒尘。

4. 做好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厂界周边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5.做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定期清理初期雨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并回用于项目制砖除尘器粉尘回收于水泥罐仓,产品次品回用于项目制砖,废钢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滤芯由供应厂家更换回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好厂内危废暂存的防渗防腐处理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6.按照报告表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对项目各监测因子进行监测,并将结果报我局备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环保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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