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靖县2018年中小学校、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保靖县2018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保靖县2018年中小学校、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18〕51号)和《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18〕59号)和《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在规定的办园规模控制数内招生,其中城区幼儿园控制规模数为4875人,农村幼儿园控制规模数为6070人。
(二)小学:3350人,其中城区1530人。
(三)初中:3030人,其中城区1700人。
(四)普通高中:保靖民族中学1400人,其中普通生803人,自主招生42人,定向生420人,特长生135人。
(五)县职业中专学校:600人。
各幼儿园招生人数由县教体局根据规定的办园规模控制数具体确定,各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由县教体局根据招生总计划统筹安排。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按照学生居住地与入学学校相对就近要求合理划定招生区域。
(二)坚持“优质公办初中资源共享”原则。根据县优质公办初中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情况按比例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全县各乡镇学校,实现优质公办初中资源共享。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四)坚持“统筹协调、班额控制”原则。县教体局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
三、招生办法
(一)学前教育招生。
全县学前教育招生由县教体局统筹,按户籍地、居住地等划定区域,实行就近入园。各幼儿园招生不得突破县教体局核定的办园规模数及上级规定的班额标准。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小学招生按户籍地、居住地等划定区域,实行就近入学。初中招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将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就近安排到相应乡镇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鼓励居住在花桥中学周边的阳朝小学、涂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就近到花桥中学就读。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自主招生。
2.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照划定区域和招生计划招生,新生班额控制在45人/班内。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大月坡社区、二月坡社区、沙水井社区、风筝坪社区1—4村民小组或监护人在上述社区范围内有房产手续(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迁陵小学:①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喜鹊溪社区、竹子坪社区、风筝坪社区5—11村民小组或监护人在上述社区范围内持有房产手续(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②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但无城区房产手续,户籍属于迁陵镇管辖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岳阳小学:①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南—南门河以东或监护人在上述区域有房产手续(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②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但无城区房产手续,户籍属于吕洞山镇、葫芦镇、复兴镇、毛沟镇、水田河镇、阳朝乡、长潭河乡管辖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岳阳学校:①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朝阳社区、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北—南门河以东或监护人在上述区域有房产手续(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②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但无城区房产手续,户籍属于清水坪镇、比耳镇、碗米坡镇、普戎镇管辖行政村及县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因监护人工作调动需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凭监护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按划定的招生区域就近入学。
(2)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保靖民族中学:招生规模800人,16个教学班,50人/班。分两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由保靖民族中学根据“优质公办初中资源共享”原则,按比例把指标分配到全县12个乡镇学校进行招生;第二批次由县教体局统筹面向实验小学、迁陵小学、岳阳小学三所城区小学招生。
雅丽中学:招生规模900人,18个教学班,50人/班。分两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在保靖民族中学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面向龙溪小学、阳朝小学、涂乍小学、昂洞学校四所农村小学招生;第二批次,由县教体局统筹面向实验小学、迁陵小学、岳阳小学三所城区小学招生。
(三)高中教育阶段招生。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由州教体局统筹,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学校不得单独举行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新生班额控制在55人/班以内。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州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县职业中专学校招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确定招生规模,制定招生方案,县教体局和县职业中专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靖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教体工作副主任、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对教育法律法规、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幼儿园)不得超计划、跨区域招生,必须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规范学籍管理,做好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学生的学籍转接相关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规定执行。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借读生”,严禁争抢、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