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 ||||||||||||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周呈 填报时间:2020年4月20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日期 | 公开 渠道 | 备注 |
1 | 保市监罚字{2020}2号 | 销售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案 | 保靖县平和堂大药房 | 92433125MA4PFQNB6W | 彭丽琼 | 销售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主动履行 |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2.12 | 2020.2.12 | 政府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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