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周呈        填报时间:2020年4月20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公开   渠道 备注
1 保市监罚字{2020}2号 销售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案 保靖县平和堂大药房 92433125MA4PFQNB6W 彭丽琼 销售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主动履行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2.12 2020.2.12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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