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04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周呈        填报时间:2020年6月4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公开   渠道 备注
1 保市监罚字{2020}52号 采购食品未向供货商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向晓艳 92433125MA4N5FK43A 向晓艳 采购食品未向供货商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主动履行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4 2020.6.4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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