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再升级 一站式结算惠民利民

保靖县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再升级 一站式结算惠民利民

来源: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7-10-17 字体大小:
 

陈自文正在县中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签订协议书

  10月13日,在保靖县中医院,该县迁陵镇利福村村民陈某某正在县中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签订协议书。他说:“父亲10月12日因脑中风住院,第一时间享受到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目前正接受医院住院治疗。如果没有医疗帮扶"一站式"医疗救助,我还不知道该怎么给父亲治呢。”平凡的话语足以说明保靖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取得的实效。

  据了解得知,《保靖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保靖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实施细则》自2017年10月1日实施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扶贫特惠保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及财政兜底等方式,使其住院可报费用报销比例达到100%(除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外,未经转诊程序的不得超过90%)。

  同时,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县外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州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只须提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贫困证明、医疗救助帮扶申请表等,不需交纳住院预交款;出院时进行一站式结算,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救助对象在州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首先是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付即补;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相关材料到县内城乡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报销,然后到县政务中心医疗救助帮扶一站式窗口报账。

  保靖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帮扶工程的再升级,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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