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靖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明细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管理指导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装、警车等物质装备工作。
8、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9、管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人员编制
我单位共有编制46个,其中司法行政编制44个(机关编制20个,乡镇司法员编制24个),事业单位编制2个。目前共有工作人员44人,其中机关19人,事业编1人,乡镇司法所24人。
(2)部门设置
1、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局机关文电、会务、文书档案、建议提案、统计、机要、收发、文印以及对外联络工作。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活动的协调安排、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各专项补助资金计划的呈报、指标分配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司法行政后勤服务以及办公用品的配发、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2、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日常工作。
3、社区矫正股(县社区矫正工作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接受委托机关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考核奖惩、社会适应性帮扶和解除矫正;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承担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规范性文件管理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县行政执法监督局)。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县直部门及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参与县政府重大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纠纷;依法审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管理全县的行政执法证件;指导、监督全县各类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文明;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订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督促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政治办(警务办)。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承担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3)派出机构:基层司法所
司法所是司法局在乡镇的副科级派出机构。设司法所12个,司法所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改造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排查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保靖县司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773.4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71.6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1.8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46.34 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773.4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公共安全 640.01 万元,教育 0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46.34 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771.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 638.21万元,占 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万元,占7.3%卫生健康支出34.35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42.47万元,占5.6%。支出较去年增加 46.34 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支出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721.6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区矫正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等方面;普法宣传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等方面;法律援助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等方面;人民调解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调解工作等方面;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监督工作等方面;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购买服务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等方面;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等方面;全县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法律顾问费等方面;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督工作等方面;县法制培训中心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培训等方面;“两证”信息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维护等方面;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证考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 8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 万元,上升 6.82 %,主要是人员增加,财政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2 万元,拟召开 10 会议,人数 60 人,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会,上级工作视频会,半年工作总结会等;培训费预算 1.37 万元,拟开展 5 培训,人数 60 人,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培训,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等;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2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771.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21.66 万元,项目支出 5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1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2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9、预算拨款(补助)支出表
10、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支出表
1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表
12、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支出表
13、非税征收计划表
1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5、经济分类支出总表
16、政府采购预算表
17、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18、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19、政府经济科目分类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