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靖县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明细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协调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重大事项,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保靖、法治保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媒体网络、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依法办理等相关工作。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县法学会办公室和县反邪教警示教育转化中心。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政法委内设机构七个:办公室、政治办、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县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2016年12月设立保靖县反邪教警示教育转化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2017年2月设立保靖县法学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保靖县委政法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预算总收入46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98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收入0万元。预算总收入同比上年增加17.26万元,增长3.67%,主要增加原因为工资增加,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预算总支出46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2.9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26万元,增长3.67%,主要增加原因为工资增加,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6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92.98万元,占8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3万元, 6.87%卫生健康支出19.74万元, 4.2 %住房保障支出24.17万元。占 5.1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14.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法学会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法治宣传等方面;综合治理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三源共治等方面;维稳支出 9万元,主要用于安保维稳方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方面;认罪认罚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办理等方面;特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反邪教特勤人员日常工作等方面; 防范控制、教育转化、警示教育支出 3万元,主要用于反邪教、宣传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66.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4万元上升6.67%,主要是工作量增加工作任务加大,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全县政法干警轮训、现场教育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8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5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6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13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1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2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9、预算拨款(补助)支出表
10、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支出表
1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表
12、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支出表
13、非税征收计划表
1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5、经济分类支出总表
16、政府采购预算表
17、政府经济科目分类支出表
18、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19、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