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明细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编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调查研究。
(二)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职责。主要承担城市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城市建成区户外广告、店牌、门楣、招牌的设置审批和管理;对城市建成区临时占用主次干道挖掘道路及空中管线架设和审批和管理;对城市建成区的临时市场实施管理;对临时占用城市建成区道路和公共场所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对城市建成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积物资、占用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及占道经营的审批和管理;对城市建成区建设施工工地外运渣土的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日常监督管理。
(三)承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执法督察、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研究制定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搞好城市建成区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对违反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
(五)依规管理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科学规划城市建成区市场体系,指导市场培育、建设和发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城市建成区市场资产和收取符合国家、省和州规定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其它有偿服务费;负责城市建成区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和维护。
(六)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职责,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高噪声设备等设施产生的噪声污染行政处罚权;行使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以下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在城市建成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的行为;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暂扣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6. 行使城市建筑垃圾、渣土清运车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以下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渣土许可证的;施工工地为按标准设置清洗车辆设施的;清运车辆没有达到设置标准的;未按规定的路线运输的;清运过程中撒漏的。
7.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场外、店外经营的无照商贩,以及虽然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而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州、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保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单位,核定全额拨款公务员编制5名,实有人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二级机构为: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2名,实有人数98名。设大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中心
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数7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承办城市行政违法调查处理工作。
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
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实有人数24名。使用全额拨款事业周转编制6名,实行人员“只出不进”,逐步消化到核定的编制内。主要职责: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垃圾清扫清运、无害化处理工作,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环境卫生处罚职能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清运车辆的审批和监督及处罚;对城区内建设施工工地的审批和管理。
县市场服务中心
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机构;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8名,实有人数15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管理迁陵地区和全县各乡镇市场。
与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的职责调整。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县公安局等五个部门不再行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管执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3880.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90.1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13.0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379.78 万元,主要是因为环卫所合并。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3880.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136.9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3.0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7.4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415.9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7.28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379.78 万元,主要是因为环卫所合并。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880.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36.91 万元,占 8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3.04 万元,占 0.03 %;卫生健康支出 77.48 万元,占 0.01 %;节能环保支出 415.93 万元,占 0.10 %;住房保障支出 107.28 万元,占 0.0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789.8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077.78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两违整治办专项 支出 140 万元,主要用于两违办日常经费开支等方面; 美丽办专项工作经费 支出 197.2 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办经费开支等方面; 防护栏清洗和河道清理 支出 14 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清洗防护栏及河道清理费用等方面; 餐厨垃圾收集、填埋池抢险 支出 86.0134 万元,主要用于餐厨垃圾收集劳务费等方面; 垃圾清运及车辆维护费 支出 182.22 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及维护费等方面; 垃圾场填埋及垃圾灭蚊 支出 78 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场产生的日常费用等方面; 中转站、公厕维护费 支出 31.5 万元,主要用于中转站及公厕的日常维护等方面; 两违拆除补损及执法装备 支出 200 万元,主要用于两违拆除补损及购买执法装备等方面; 商贸中心十米大道购买服务 支出 15 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劳务开支等方面; 市场公共照明电费 支出 14.4 万元,主要用于市场日常电费开支等方面; 执法局、环卫所、市场工作经费 支出 110.25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方面; 雅丽中学垃圾收集站建设工程 支出 9.1952 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收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789.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038.05 万元,上升 38 %,主要原因为环卫所合并。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 9.3 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节流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6.2 万元,拟召开 12次 会议,人数 1300 人,内容为年初工作计划会议、年末工作总结大会、美丽办工作会议、两违整治办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 16.2 万元,拟开展 20次 培训,人数 1500 人,内容为 中青班培训、环卫餐厨垃圾培训、美丽办工作培训、两违整治培训等 ;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8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388.8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注:如某大类无采购预算,则填“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5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880.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89.8 万元,项目支出 1090.8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1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2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9、预算拨款(补助)支出表
10、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支出表
1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表
12、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支出表
13、非税征收计划表
1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5、经济分类支出总表
16、政府采购预算表
17、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18、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19、政府经济科目分类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