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保靖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保靖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保靖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4年财政预算报告

(一)2023年财政工作

1、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3、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二)2024年财政工作

1、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2024年财政工作措施

  第二部分  2024保靖县预算报表

(一)2023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二)2023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三)2023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平衡表

(四)2023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五)2023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

(六)2023年保靖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七)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草案)

(八)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草案)

(九)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平衡表(草案)

(十)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草案)

(十一)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平衡表(草案)

(十二)2024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草案)

(十三)2024年保靖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表(草案)

1、2024年保靖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2、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4、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5、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6、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7、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8、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9、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表

11、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分项目预算明细表

12、2024年保靖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明细表

13、2024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14、2024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5、2024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6、2024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表

17、2024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分项目预算明细表

18、2024年保靖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明细表

19、2024年保靖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20、2024年保靖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表

21、2024年保靖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表

22、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表

23、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收支情况表

24、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预算明细表

25、2024年保靖县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明细表

26、2024年保靖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27、2024年保靖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28、2024年和2024年保靖县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29、2024年度保靖县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30、2024年保靖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及等级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保靖县2024年度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保靖县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3、保靖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4、保靖县2024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材料(三十七)

关于保靖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14日在保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石朝平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保靖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稳住经济大盘,确保财政收入稳中有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债务风险管控有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8911万元,增长8.64%,超过年初预期目标;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6226万元,一般债务收入488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0万元,调入资金300万元,上年结转5369万元,收入合计36079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25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455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4094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万元,结转下年1450万元,支出合计36079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收入454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2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51522万元,上年结转5790万元,收入合计68079万元。支出54364万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8800万元,上解上级80万元,调出资金300万元,结转下年4535万元,支出合计68079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2万元,收入合计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没有支出,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121万元,支出29499万元,当年结余26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379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地方政府负债情况

1.地方政府债权情况。2023年年初,县财政对外借款余额86623万元,全年没有发生变化,年末县财政对外借款余额不变,其中:金库借款2793万元,专户借款8383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85814万元,加上2023年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96165万元,减去2023年偿还债务45491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为436488万元。仍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437200万元范围内,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YXZW化解任务14146万元,全年已化解18778万元,为年度化解任务的132.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0356万元(一般债券7926万元、专项债券42722万元,再融资债券49708万元),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要求分别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作了反映。

2.县级预备费。预算安排3000万元,实际执行1027万元,全部用于“6.30”洪灾救灾支出。

(三)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紧盯收支矛盾抓财源,突出资金效益强监管,聚焦改革创新促优化,坚持底线思维防风险,以积极有力的举措支持稳住了经济大盘,兜牢兜实了民生底线,为高质量建设“酉水明珠·黄金茶城·幸福保靖”提供了财力支持。

1.全力以赴聚财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圆满完成年度收入任务。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财税部门积极采取培植财源、强化征管、挖潜增收、税收共治等多种方式抓收入。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911万元,同比增加3093万元,增长8.64%,增幅全州第四,圆满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二是主动汇报向上积极争资。及时掌握了解中央、省、州相关政策,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赴财政部、省财政厅、州财政局汇报,加大向上争资力度,2023全年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6226万元,对缓解我县财政困难,保证重点工作及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积极谋划争取项目资金。全县各部门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大力谋划项目建设,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584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813万元,专项债券项目资金42722万元,一般债券资金7926万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2.凝心聚力防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严守“三保”底线。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优先位置,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全年我县“三保”资金执行到位15044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73300万元、保工资支出72374万元、保运转支出4766万元,未发生“三保”风险预警及风险事件,“三保”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二是严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六个一批”化债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债务,重点从盘活处置闲置资产、出让特许经营权、转经营性债务、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降低利率、争取奖补资金、已完工运营的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归集等方面着力,保障按时清偿到期债务,有效消化存量债务。全年已化解YX债务18778万元,为年度化解任务数的132.75%,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强化国企监管。启动县属国有企业“三资”清查处置和管理改革工作,拟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县属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报批和备案登记;要求县属国有企业按月向财政部门报送公司收支财务报表,及时准确掌握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管。

3.聚力统筹保重点,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教育投入稳步增长。落实教育优先战略,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49926万元,同比实现正增长。全面落实教育脱贫学生资助全覆盖工程2680万元,涉及农村建档立卡户和低保学生56532人次。全面推进办学条件改善1020万元,用于中小学提质改造及标准化寄宿项目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津贴687万元及农村教师人才津贴496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加力提标。保障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城乡低保标准由600元/月、385元/月分别提高到650元/月、417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由780元/月、502元/月分别提高到845元/月、543元/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全自理138元/月、半护理230元/月、全护理460元/月分别提高到155元/月、259元/月、517元/月,有力的保障了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三是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加强和规范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稻谷目标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财政惠民惠农补贴112项共计29600万元,惠及全县62.29万户次,切实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提高群众满意度。

4.不遗余力强三农,全面加速乡村振兴。一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力度。2023年安排各级衔接资金24443万元,用于支持产业类项目、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以及脱贫户、监测户等人口就业项目等方面,稳步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县共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20个,保费总规模2638万元,其中:各级财政保费补贴1531万元,其他补贴89万元,农户自缴1019万元,全年累计赔付3986户次,赔付金额1659万元。特别是“6.30”特大洪灾农作物受灾5096.66亩,房屋117户,共赔付金额320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大灾之年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三是强化财政金融助力。深入推进“农信担”模式,累计为全县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提供贷款担保业务321笔,担保金额27391万元,目前在保175户,在保余额13333万元;持续推动“潇湘财银贷”工作,累计为40家企业提供贷款资金14175万元,其中今年新增12笔,金额3130万元,在保余额11528万元,有效缓解了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

5.持之以恒抓管理,健全财政监管体系。一是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绩效,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活动50批次,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531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1134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187万元,节约率9.47%。二是加强投资评审管理。树立“大财政”思想,建立了“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的工作机制,全年完成项目预算评审142个,送审金额共计66698万元,审定金额60299万元,审减金额6399万元,审减率9.59%,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国有“三资”盘活工作。深入推进国有“三资”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我县国有“三资”处置目标任务。通过“用、售、租、融”多种处置方式盘活了资产、激活了资源、盘活了资本,全年盘活国有“三资”总价值量75892万元,实现入库收益28940万元,全力打造我县国有“三资”可持续盘活进程,确保国有资产处置盘活工作规范开展。四是扎实开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财务检查、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公务商务接待专项整治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惠农补贴资金线索问题共享给县审计局,将专项财务检查相关问题交由县纪委,同时将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上报给上级财政部门,形成横向配合和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

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这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及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稳,“三保”压力大,收支平衡日趋紧张,地方债务负担较重;部分领域支出结构僵化固化,预算约束刚性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为高质量建设“酉水明珠·黄金茶城·幸福保靖”提供坚实保障。

(二)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4163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3110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97590万元,预计增减挂新增财力20000万元,上级指标按2023年实际到位数60%预计列入),调入资金59560万元,上年结转1450万元,收入合计32575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0405万元,加上解上级5350万元,支出合计32575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全县收入安排61058万元,加上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3512万元,上年结转4535万元,收入合计69105万元。支出安排2594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956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530万元,上解上级75万元,支出合计6910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全县收入安排20000万元,加上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万元,收入合计20020万元。支出安排2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0000万元,支出合计2002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全县收入安排37282万元,支出安排33492万元,当年结余37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169万元。

说明:上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由州级统一编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预算,预算数据不下达到县级。

三、2024年财政工作措施

2024年,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以“增收、节支、防风险”为工作主线,全力抓收入、争资金、优结构、强管理,持续推进财政工作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我县财政行稳致远。

(一)在做大地方收入上聚焦发力面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持续落实国家税费支持政策,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促进经济回升向好,保障地方预算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全力抓财源建设。立足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基础和现状,积极对接国家产业发展和投资政策,以“五好园区”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三挂钩”和“四个优先”,充分发挥“农信担”“潇湘财银贷”“优势产业发展基金”等财政金融工具引领及撬动作用,大力推进优势产业链建设,尤其是保靖黄金茶六条产业链发展,夯实财税增收基础。二是强化税收征管。认真分析研究财税收入现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召开财税库联席会议,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积极妥善解决好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税费精诚共治,组织开展税源清查和专项检查,对偷、逃、欠税企业实行“负面清单”,加强与信用管理、政府采购机构衔接,查堵收入漏洞。结合省州情况,拟定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三是全力推进提质增效。从近年我县收入完成情况看,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左右,超过省财政厅不超过30%的要求,收入质量在全州处于下游水准,必须着力提高税收收入比重,坚定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年收入计划目标,以“收入质量”为导向,强化依法治税,依法征税,压实部门责任,做到税收收入稳中有进,非税收入保质保量。

(二)在向上争取资金上聚焦发力当前,我县属于典型的吃饭财政,仅仅依靠县级组织的财政收入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科学研判准确掌握政策,全力向上争资争项,争取中央、省、州支持。一是加强沟通对接。把握争资关键节点,积极与省州沟通,促进有效对接,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申报时机和资金分配情况,密切与项目分管部门加强联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向省州对口部门去想办法、争项目、要资金。二是做好项目包装。在项目的申报包装方面,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认真研读国家政策和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准确掌握各类项目申报时间、程序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在项目包装上下足心思,细化方案,特别是要将县委、县政府确立的重点项目作为重点,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落实一个。三是加强工作考核。突出考核在争资争项工作中的激励督促作用,注重淡化一个“分”字、突出一个“争”字,把通过努力“争”到的资金,作为考核的重点,坚决不搞面子考核、人情考核,注重考核结果在实际中应用,将考核与单位部门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努力把“争资争项”的格局做得更大、更好。

(三)优化支出结构上聚焦发力始终坚持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打好“铁算盘”,该花的钱花出最大效用,该省的钱锱铢必较。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政府部门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支持民生各项事业发展,各项民生支出在2023年基础上只升不降二是强化“三保”支出。“三保”是政治责任,是财政工作的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坚持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对民生领域实行预算安排优先,扛牢“三保”责任,兜牢兜实基层“三保”。三是全力保障重点。积极主动作为,统筹兼顾科学调配,在教育投入上,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在“三农”方面,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力度,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擦亮“酉水明珠·黄金茶城·幸福保靖”名片。

(四)在财政规范管理上聚焦发力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一是加大财会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加强绩效结果的转化运用,推动评价报告从“财务报告”向“绩效报告”转变,提高报告深度和实用性,逐步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管理有机衔接。三是深化国企改革。建章立制、做好统一监管,创新监管模式、丰富监管手段,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优化投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企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授权监督;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用好薪酬管理体系、职工职业发展体系、奖优罚劣体系,激发企业经营层领导力、员工队伍执行力、创新力,推动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五)防范化解债务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守底线”主题,全力以赴打好风险阻击仗。一要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防范债务风险作为底线任务抓牢扎实,增强风险意识,不断完善“借用管还”闭环管理体系,控增量化存量,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要用好用足政府债券。积极争取省州对我县债券限额分配支持,围绕债券支持领域、突出项目公益性和收益性,把政府债券作为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依法合规使用,按时足额返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风险,发挥好对拉动投资的积极作用。三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扛牢政府债务化解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化债部门责任制,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六个一批”化债措施,将债务还本付息纳入2024年度财政预算,常态化监测预警债务风险,有效杜绝各类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呼唤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2024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有进的工作总基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保靖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附件:1、保靖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保靖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保靖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表

4、保靖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5、保靖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

6、保靖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7、保靖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

8、保靖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9、保靖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平衡表

10、保靖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平衡表

11、保靖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12、保靖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安排平衡表

13、保靖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表



附件1:








保靖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收入科目

预算数

执行数

为预算数的%

上年决算数

与上年决算数比


增减额

±%


(一)税收收入

20614

21150

102.60

19266

1884

9.78


1、增值税

6294

6826

108.46

5882

944

16.05


3、企业所得税

1008

818

81.16

942

(124)

(13.16)


4、个人所得税

1197

774

64.64

1119

(345)

(30.83)


5、资源税

92

86

93.46

86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29

757

103.89

681

76

11.16


7、房产税

842

2953

350.68

787

2166

275.22


8、印花税

207

352

170.45

193

159

82.38


9、城镇土地使用税

407

784

192.82

380

404

106.32


10、土地增值税

2555

1926

75.38

2388

(462)

(19.35)


11、车船税

326

351

107.55

305

46

15.08


12、耕地占用税

3678

1006

27.35

3437

(2431)

(70.73)


13、契税

1914

3533

184.57

1789

1744

97.48


14、烟叶税

1340

957

71.44

1252

(295)

(23.56)


15、环保税

27

27

100.93

25

2

8.00


(二)非税收入

17711

17761

100.28

16552

1209

7.30


1、专项收入

1752

1624

92.69

1637

(13)

(0.79)


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

432

445

103.01

404

41

10.15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

288

296

102.78

269

27

10.0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260

203

78.08

243

(40)

(16.46)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301

274

91.03

281

(7)

(2.49)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897

1672

88.14

1773

(101)

(5.70)


3、罚没收入

9344

6890

73.74

8733

(1843)

(21.10)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270

1804

142.05

1187

617

51.98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859

4049

141.62

2672

1377

51.53


6、捐赠收入

0

775



775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565

448

79.29

528

(80)

(15.15)


8、其他收入

24

499

2079.17

22

477

2168.18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38325

38911

101.53

35818

3093

8.64


    其中:税务部门征收

22392

22932

102.41

33653

(10721)

(31.86)


         财政部门征收

15933

15979

100.29

14891

1088

7.31


地方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

53.79

54.35


53.79





附件2:


保靖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支出科目

预算数

执行数

为预算数的%

上年决算数

比上年决算数

增减额

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328977

313259

95.22

327011

(13752)

(4.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857

32816

91.52

36236

(3420)

(9.44)

二、国防支出

309

185

59.87

202

(17)

(8.42)

三、公共安全支出

15333

9753

63.61

10806

(1053)

(9.74)

四、教育支出

50621

49926

98.63

49802

124

0.25

五、科学技术支出

372

693

186.29

3161

(2468)

(78.08)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576

3450

133.92

3521

(71)

(2.02)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50119

46902

93.57

47176

(274)

(0.58)

八、卫生健康支出

39891

39133

98.09

37946

1187

3.13

九、节能环保支出

6234

6679

107.14

4618

2061

44.63

十、城乡社区支出

3140

20532

653.89

22960

(2428)

(10.57)

十一、农林水支出

53627

59413

110.81

61921

(2508)

(4.05)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9311

9981

107.20

18931

(8950)

(47.28)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146

1132

98.78

2091

(959)

(45.86)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99

902

150.58

624

278

44.55

十五、金融支出


25



25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255

2708

51.53

5457

(2749)

(50.38)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8036

13313

165.62

12320

983

8.06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60

447

171.92

264

183

69.32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6073

6103

100.49

2769

3334

120.40

二十、其他支出

11619

2316

19.93

137

2179

1590.51

二十一、债务付息支出

28600

6850

23.95

6069

781

12.87


附件3:




保靖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执行数

项目

执行数

一、地方收入

38911

一、本年支出

313259

二、上级补助收入

266226

二、上解上级支出

4550

    1、返还性收入

3331

    专项上解

4550

   1)增值税返还

801

三、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40945

   2)消费税基数返还

1

四、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86

   3)所得税基数返还

414

五、调出资金


   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223

六、年终结余

1450

   5)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811

   其中:结转下年支出

1450

   6)其他税收返还

81

   净结余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26719



          体制补助收入

5978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48089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19462



    结算补助收入

6152



    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收入

70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9354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12951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1737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2292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033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2231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3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570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1956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2219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467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6690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531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707



    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8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51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

392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

163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2474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066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36176



三、债务转贷收入

48834



四、上年结转

5369



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150



六、调入资金

300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300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360790

360790


附件4:






保靖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数

执行数

一、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

3

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3

3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64487

3390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41

7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67

8610

五、污水处理费收入

371

430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6767

8591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

13533

2526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533

2313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213




交通运输支出






1、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其他支出

5205

37473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5205

39670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14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89




债务付息支出

6144

5752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6144

5752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1734





抗疫相关支出

1734


本年收入合计

65000

4542

本年支出合计

33386

54364

转移性收入

15424

63537

转移性支出

47038

4915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3605

6225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80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3605

6225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80

       其中:上级提前下达资金

3605

3605

    调出资金

47038

300

    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51522

    年终结余


4535

    上年结转收入

11819

5790

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8800

80424

68079

80424

68079


附件5:




保靖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执行数

支出

执行数

一、地方收入


一、本年支出


二、转移性收入

4

二、调出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4

三、结转下年

16

三、上年结余

12



收入总计

16

支出总计

16


附件6:









保靖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

一、收入

32121


10116

22005





    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

17660


3444

14216





          2.利息收入

79


64

15





          3.财政补贴收入

14192


6574

7618





          7.中央调剂资金收入(省级专用)









          8.中央调剂基金收入(中央专用)









二、支出

29499


8168

21331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29053


7925

21128





          4.中央调剂基金支出(中央专用)









          5.中央调剂资金支出(省级专用)









三、本年收支结余

2622


1948

674





四、年末滚存结余

23379


22305

1074






附件7:





保靖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收入科目

预算数

上年执行数

与上年执行数比

增减额

±%

(一)税收收入

22631

21150

1481

7.00

1、增值税

7304

6826

478

7.00

2、企业所得税

875

818

57

7.00

3、个人所得税

828

774

54

7.00

4、资源税

92

86

6

7.00

5、城市维护建设税

810

757

53

7.00

6、房产税

3160

2953

207

7.00

7、印花税

377

352

25

7.00

8、城镇土地使用税

839

784

55

7.00

9、土地增值税

2061

1926

135

7.00

10、车船税

376

351

25

7.00

11、耕地占用税

1076

1006

70

7.00

12、契税

3780

3533

247

7.00

13、烟叶税

1024

957

67

7.00

14、环保税

29

27

2

7.00

(二)非税收入

19004

17761

1243

7.00

1、专项收入

1738

1624

114

7.00

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

476

445

31

7.00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

317

296

21

7.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217

203

14

7.00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293

274

19

7.00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789

1672

117

7.00

3、罚没收入

7372

6890

482

7.00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930

1804

126

7.00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332

4049

283

7.00

6、捐赠收入

829

775

54

7.00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479

448

31

7.00

8、其他收入

534

499

35

7.00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41635

38911

2724

7.00

    其中:税务部门征收

24537

22932

1605

7.00

         财政部门征收

17098

15979

1119

7.00

地方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

54.35

54.35





附件8:











保靖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支出科目

年初预算

上年

预算数   

与上年预算数比

合计

县本级

上年结转

转移支付

增减额

增减%

小计

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

预计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320405

213435

1450

105520

496

33144

71881

328977

(8572)

(2.6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846

33991


855



855

35857

(1011)

(2.82)

二、国防支出

197

170


27



27

309

(112)

(36.29)

三、公共安全支出

10801

9815


987



987

15333

(4532)

(29.55)

四、教育支出

45958

35941


10017


7821

2196

50621

(4663)

(9.21)

五、科学技术支出

1782

1628


155



155

372

1410

379.13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229

1680


549



549

2576

(347)

(13.48)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50989

28212


22777


4768

18009

50119

871

1.74

八、卫生健康支出

35729

18236


17493

4


17489

39891

(4162)

(10.43)

九、节能环保支出

7054

1841


5213



5213

6234

820

13.15

十、城乡社区支出

3715

3147


568



568

3140

575

18.32

十一、农林水支出

53801

13588

1450

38763

478

19738

18547

53627

174

0.32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6052

2342


3709


261

3448

9311

(3259)

(35.01)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730

649


81



81

1146

(416)

(36.32)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2

109


103

14


89

599

(387)

(64.61)

十五、金融支出

15



15



15


15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284

2723


561



561

5255

(1971)

(37.52)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8476

7251


1225


372

853

8036

440

5.47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603

242


361


183

178

260

343

132.00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073

1204


1870



1870

3073



二十、预备费

3300

3300






3000

300

10.00

二十一、其他支出

39975

39783


192



192

11619

28356

244.05

二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7585

7585






28600

(21015)

(73.48)


附件9:




保靖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平衡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地方收入

41635

一、本年支出

320405

二、上级补助收入

227389

二、上解上级支出

5350

    1、返还性收入

3117

    专项上解

5350

   1)增值税返还

1612

三、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2)消费税基数返还

1

四、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所得税基数返还

414

五、调出资金


   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009

六、年终结余


   5)其他税收返还

81

   其中:结转下年支出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97905

   净结余


             原体制补助

6277



             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

35085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16692



      结算补助收入

1750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70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8055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12000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1493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0396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重点库区转移支付收入

336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08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5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559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611



      预计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20000



      预计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83615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1905



     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496



           预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5871



三、债务转贷收入




四、上年结转收入

1450



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调入资金

57912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39560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20000



      

325755

325755


附件10:




保靖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平衡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61058

一、本年支出

25940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上解上级支出

75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三、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3530

  3、污水处理费收入

430

四、调出资金

39560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59906

五、结转下年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722



二、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3512



       其中:上级提前下达资金

3512



三、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四、调入资金




五、上年结转

4535







69105

69105


附件11:








保靖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支出科目

年初预算

上年

预算数   

与上年预算数比

合计

县本级

上年结转

提前下达

增减额

增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

23240

17893

4535

3512

33386

(7446)

(22.30)

一、科学技术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0


3

27

960.07

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01




6767

(6656)

(98.36)

四、节能环保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

11127

11127

961


13533

(1445)

(10.68)

六、农林水支出

1958


111

1958


1958


七、交通运输支出








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其他支出

1554


1699

1554

5205

(1952)

(37.50)

十一、债务付息支出

6766

6766



6144

622

10.12

十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1734


1734


1734




附件12:




保靖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安排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一、地方收入

20000

一、本年支出

20

二、转移性收入

4

二、调出资金

20000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

4

三、结转下年


三、上年结转

16



收入总计

20020

支出总计

20020


附件13:








保靖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一、收入

37282

13344

23938





   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

18224

3998

14226





   2.利息收入

67

60

7





      3.财政补贴收入

18907

9267

9640





      4.委托投资收益








   5.其他收入

14

14






          6.转移收入

70

5

65





         7.中央调剂资金收入(省级专用)








         8.中央调剂基金收入(中央专用)








二、支出

33492

9208

24284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33282

9201

24081





         2.其他支出








         3.转移支出

210

7

203





         4.中央调剂基金支出(中央专用)








         5.中央调剂资金支出(省级专用)








三、本年收支结余

3790

4136

-346





四、年末滚存结余

27169

26441

728





说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城职医疗(含生育保险)、城居医疗及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由州统一编制。

财政报告中有关专业名词术语解释

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并具有法律效力和制度保证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二、本级预算

按照《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0年“省直管县”财税体制改革后,所有区级分享税种的全口径收入和非税收入之和。

四、全口径预算

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基本格局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财政部门最常见的预算形式,划分为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由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并纳入预算管理留存在区本级的各项收入;其项目的具体划分,按每年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办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构成:包括区级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

1)税收收入(仅指区级分享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其他税收等税收的区级留存部分。

2)非税收入:简单说,就是财政收入中不是来源于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的那部分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二十二类(仅指区级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港澳台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对外联络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网信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社会工作事务、信访事务、数据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包括军费、国防科研事业、专项工程、国防动员、其他国防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缉私警察、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医药事务、疾病预防控制事务、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森林保护修复、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清洁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1)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目标价格补贴、其他农林水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用航空运输、邮政业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5)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金融发展支出、金融调控支出、其他金融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气象事务、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粮油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重要商品储备。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救援事务、矿山安全、地震事务、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21)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2)债务付息支出: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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