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档案局电子显示屏询价采购函
询价编号:XXCG2011-093项目编号:XXZC2011-052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对州档案局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室内电子显示屏6平方米等(详见采购明细表)。 2、询价函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供应商,于2011年10月13日起到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报价。如果是尚未注册为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请直接到州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注册后再进行报价,报价时请将报价单密封。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必须是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有有效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3)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为本次询价货物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供应商; 5)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 4、询价开始时间:2011年10月13日9时(北京时间); 5、询价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付款方式:2011年11月30日前,凭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合同和验收单由财政拨付。 7、报价币种:人民币。 8、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州档案局安装完毕。 9、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交货期、故障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最高者成交。 报价是指交货地点包括安装的含税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进口设备,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 故障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10、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湘西网上公告结果。 11、联系方式: 地点: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邮政编码:416000 电话:0743-8222163传真:0743-8231679 联系人:李浩然、刘华 12、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0月13日 州档案局室内电子显示屏设备询价采购明细表 询价编号:XXCG2011-093项目编号:XXZC2011-052
要求质保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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