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相关县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 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2〕29号), 现下达你县 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安排给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继续 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2〕22号)有关规定执行。此款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中对照州发改委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 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县市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保靖县 |
保靖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甘溪村人居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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