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防返贫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更好地推进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并报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县(市、单位)2024年度巩固脱贫成效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30万元,具体支出方向、金额见附件,请相应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资金物化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并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附件:1.2024年州本级防返贫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4年州派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专项资金安排表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2023年州本级巩固脱贫成效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单位 |
金额(万元) |
州本级巩固脱贫成效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
备注 | |
防返贫救助资金 |
驻村帮扶专项资金 | |||
保靖县 |
130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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