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碗米坡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靖县碗米坡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辖区内公安工作。

2、掌握辖区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承担辖区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侦破及治安防范工作。

4、抓好辖区各项公安基础工作。

5、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厂矿、企业及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6、组织实施本局公安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根据省州文件精神,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于2002年成立,核定公安专项编制12名,内设办公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领导职数: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1名。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由县委、县政府管理,县委、县政府委托县公安局对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实施管理。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人员由县公安局统筹安排,经费实行单列。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分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即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本级2018年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 214.04 万元,上年结转14.67万元,本年收入199.3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加0.09%。2018年度支出总计 198.83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44万元,减少18.12 %。主要是因为2017年有修建综合办公楼的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99.3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9.37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98.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8.83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97.54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26 万元,减少 0.81  %,主要是因为2017年有修建综合办公楼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98.1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7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1.24 万元,增长(减少) 18.7  %,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98.1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 173.1  万元,占8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7  万元,占 7.9  %;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占 4.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3.42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98.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 %,其中:

1、公共安全类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148.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6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5.6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9.4 万元,支出决算为 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8.1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3.5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7.5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 44.5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2.5 %,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水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6 万元,完成预算的 43.46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4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6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减少了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87  万元,减少 82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少了,二是勤俭节约,采取在食堂节待,减少了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4  万元,完成预算的 52.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3.75  万元,减少41.7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出车相比上年减少,车辆维修比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41  万元,占 7.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5.24 万元,占 92.5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1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0 个、来宾 68 人次,主要是餐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2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4 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及燃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2.02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2.02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

   2、绩效自评实施过程。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9〕2)等相关文件要求,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8年6月22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7月1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分13分,过程绩效分52分,产出及效率分26分,总绩效分91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58万元,增长122.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76 万元,用于召开组织辖区村干部业务会议,人数 35  人,内容为安保维稳和户籍业务培训会;开支培训费  0.28 万元,用于开展中青班学习培训,人数  1 人,内容为中青班延学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机关为完成其特定的项目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2018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9〕2号)的文件精神、《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我局积极组织,对2018年度本单位财政性资金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责概述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领导、检查辖区内公安工作。

2、掌握辖区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承担辖区各类治安案件(问题)和刑事案件的查处、侦破及治安防范工作。

4、抓好辖区内各项公安基础工作。

5、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厂矿、企业及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6、组织实施本局公安队伍建设。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掌握辖区内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和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起草文件,协助局领导处理重大事件,负责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和保密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及公安信访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和档案管理工作。主任高配副科级。

2、刑侦大队

为州公安局碗米坡公安分局内设副科级机构,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主要负责辖区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3、治安大队

为州公安局碗米坡公安分局内设副科级机构,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负责辖区各类治安案件(问题)的查处及治安防范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州公安局碗米坡公安分局核定公安专项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1名。原设定的副政委职数保留过渡,逐步规范。副职为正科级。

(四)、其他事项

1、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管理;

2、按州公安局与保靖县委、县政府达成的协议,县委、县政府授权委托县公安局对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实施管理。分局局长兼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分局政策兼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均不占县公安局领导职数)。

3、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人员由县公安局统筹安排,经费实行单列。

二、部门支出描述

部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共计1988299.1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6993.69元、商品服务支出447995.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10.00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表: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1737620.12

1731014.00

445789.31

公安

1737620.12

1731014.00

445789.31

行政运行

1731014.00

1731014.00

445789.3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机关服务

6606.12



国内安全保卫




其他公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674.00

156674.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6674.00

156674.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6674.00

156674.00


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94005.00

94005.00


住房改革支出

94005.00

94005.00


住房公积金

94005.00

94005.00


合计

1988299.12

1981693.00

445789.31

三、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本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46,693.61元;2018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993,693.00元。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共计1,988,299.12元,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1,988,299.1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6,993.68元、商品服务支出447,995.43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310.00元。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狠抓政治建警,打造忠诚公安队伍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的建警之魂,也是人民警察的立身之本。2018年,本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以政治建警为切入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在着力铸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灵魂上很下功夫,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切实做到绝对忠诚于党、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命令和指挥,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在工作中实实在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执法公正的价值取向,踏踏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狠抓维稳工作,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维稳工作,是碗米坡分局的工作重点。2018年,我们根据县情、辖区社情和警情等规律特点,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领域的各种风险点,全面落实各项防范管控措施,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一是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主动深入乡村、单位,深入群众,全面梳理排查侵犯群众利益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特别是那些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并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切实做好稳控、打击处理工作。二是大力调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研判,全面评估。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各类稳控措施。对涉及重大矛盾纠纷、有不稳定因素的重点人员,尤其是长期进行非访、有非访倾向的和有极端暴力犯罪倾向的重点人员逐人上门上户做稳控工作。对公安机关化解不了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共商稳控对策。2018年我局主动作为,共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稳控重点信访对象20余次。“两节两会”等重点敏感时段没有非访事件发生。三是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管控,2018年度辖区没有出现大的涉稳案事件,

(三) 聚焦中心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玩平稳

今年初,我们根据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制定推进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分解到每个民警身上,并按月进行调度分析、督察督办。2018年,本人带领碗米坡分局全体民警辅警,主动作为,使刑事案件破案任务、打击处理任务、行政案件查处任务完成率分别达150%、133%、106%,同时,还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名,追回网上逃犯1名,核实更新维护“三实”信息5000余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护校护路行动各12次。重点人员的在控率达63%,超上级要求3个百分点,顺利完成了“冬春攻势”、“夏秋攻势”、“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中,分局民警多次深入联系村,与驻村工作队员一道上门上户走访建档立卡户,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在解决全县建档立卡户中无户人员的上户、国扶系统与户籍系统人员不统一等问题上,民警以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研究破解问题的办法,积极给县公安局党委汇报,得到了县局党委的支持,为140余名建档立卡户解决了无户口问题,为国扶系统与户籍系统数据匹配提供了可行性解决方案。

(四)从严治警,建设忠诚担当的过硬队伍

   2018年,我局围绕“三个一流”工作目标和“两加强两提升”战略部署,以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深化队伍改革为抓手,着重从机制、制度上下功夫,推出一批队伍管理新举措,成立了碗米坡分局工会,切实做到政治上爱护民警,工作上严格要求民警,生活关心民警,购置了一批新的办公设备;建立了严格、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机制,把队伍日常管理、接处警、节假日备勤以及民警学习、卫生、办公室后勤等各项工作实行量化,实行月考和年考;加强民警廉政教育,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改进作风,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打造民警忠诚履职、敬业奉献、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18年,我们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政治建警“1+5”意见规定,特别是对照公安民警“二十个不准”和《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和“忠诚、为民、实干、担当、廉洁”五个标准,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注重运用“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抓住“关键少数”,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细微处入手,从迟到、早退、着装、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抓早抓小。同时,还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局领导每季必须与股所室队负责人谈话一次,股所室队负责人每季必须与民警谈话一次,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了干警的思想动态,单位民辅警均没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9〕2号)的文件要求,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7月11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属于综合性的评价,其涉及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项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可能结果并不完整。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根据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价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故本次绩效目标合理性评分为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根据绩效指标明确性评价标准,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计划相对应;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故本次绩效目标明确性得分为3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根据关于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机构编制情况的说明,设定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人员编制共12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10名。详细清单如下: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10/12×100%=83%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人员编制共12名,实际在编人数10名,在人员编制控制上未有超编现象,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3%,因此综合来说,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在人员控制方面效果成效较好。根据在职人员控制率评价标准: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故本次在职人员控制率计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10.0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13-13)/13×100%=0%

根据“三公经费”评价标准:“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故本次“三公经费”变动率计4分。

综上可见,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以来,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在“三公经费”开支计划上严格遵守该条例的要求,切实的降低了“三公”的开支需求。

3.2过程

1.预算完成率(5分)

根据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资金会计报表、保财函【2018】72号文件《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对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146,693.61元;本年度年初预算总收入1,734,248.00元;本年度结余152,087.49元。

因此,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146693.61+1734248.00+259445.00-152087.49 )÷( 146693.61+1734248.00+259445.00)=93%。

根据预算完成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预算完成率计5分。

2.预算控制率(5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259445.00÷1734248.00=15%,预算控制情况比较好。根据预算控制率评价标准:预算控制率0-10%,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故本次预算控制率计4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计满分(即:5分)

4.新建楼堂管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管所投资概算控制率计满分(即:5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本年度核实的实际公用经费为445,789.31元。同时,

各费用占比如下图所示:

类别

金额(元)

占比

办公费

49101.80

11.01%

印刷费

130.00

0.03%

手续费

250.00

0.06%

水费

6607.20

1.48%

电费

19651.77

4.41%

邮电费

4785.50

1.07%

差旅费

100019.80

22.44%

维修(护)费

42944.96

9.63%

会议费

7570.00

1.70%

租赁费

4800.00

1.08%

培训费

2800.00

0.63%

公务接待费

4130.00

0.93%

专用材料费

148.00

0.03%

被装购置费

7423.00

1.67%

劳务费

9672.00

2.17%

委托业务费

7102.00

1.59%

工会经费

7800.00

1.7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420.78

11.76%

其他交通费用

96259.00

21.5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73.5

4.97%

生活补助

2600.00

0.58%

医疗费补助

5510.00

1.24%

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00.00

0.18%

合计

445789.31

100.00%

2018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200,000.00元,而实际支出数445,789.31  元,故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00%=223%。

根据公用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公用经费控制率计0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2018年度核实的实际三公经费为56550.7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20.78元,公务接待费413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2018年度预算数为130,000.00  元,其中公物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详细见下表:

类别

实际数

预算数

节约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420.78

100,000.00

47579.22

公务接待费

4130.00

30,000.00

2587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0.00

0.00

合计

56550.78

130,000.00

73449.22

从表中数据可见,2018年度公车维护与公务接待费未超过年度公共预算数。可见,在“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约”的作用下,“三公经费”已能做到可控、有余的成果。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56550.78/130,000.00=43.5%

根据“三公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三公经费”控制率计8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本年度核实的政府采购金额为0元。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数为0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0%。根据政府采购执行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政府采购执行率计6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财务管理制度,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预算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制度等。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和职能充分发挥,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相关文件规定,本着“规范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了一下规定:①、财务人员职责;②、专项资金管理;③、公务接待;④、财务报账制度。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预算管理制度: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确保预算的圆满完成,除对职工工资、津贴和离退休人员费用统一掌握外,其他开支一律列入定额管理。

内部稽核制度:实行内部稽核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核对,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营私舞弊等行为。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专项、专户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根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标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故管理制度健全性计8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2018年度预算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等相关规定,统一由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进行核算、制凭、编报。资金的拨付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和领导的审批手续。支出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存在。

根据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标准: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没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故管理制度健全性计6分。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在县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故本次预决算信息公开信计5分。

3.3产出及效果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

根据绩效办2018年对各部门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定等结果。绩效办对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的考核结果为一等单位。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2.经济效益(3分)

由于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且2018年本单位资金管理未存在违纪行为;资产处置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符合规定且未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评分标准,故本次经济效益计3分。

3.社会效益(3分)

通过考量本单位2018年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本单位2018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县政府规定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故本次社会效益计3分。

4.行政效能(6分)

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通过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积极推动政务公开,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次行政效能计6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截止2019年7月10日,我们针对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分别发放调查问卷共计30份,收回问卷3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30份。经过分数统计,该项指标的分数总计为98分 。社会对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碗米坡分局的工作以及服务认可度非常好。

根据社会公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标准: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故本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计6分。

4.绩效评价结论

4.1绩效评价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13

目标设定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以上情况没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下相匹配。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

预算
配置

7

在职人员
控制率

3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3

“三公经费”
变动率

4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4

过 程

52

预算
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5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10%,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4

新建楼堂管所
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管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表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管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管所
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管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
管理

41

公用经费
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三公经费”
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8

政府采购
执行率

6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6

管理制度
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
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没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
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率

26

职责
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
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0)×8


8

履职
效益

6

经济效益

3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3分)


3

社会效益

3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3分)


3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6

合计

91

保靖县碗米坡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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