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市场安全主体责任、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安全风险。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七)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八)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辖区内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辖区内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依法承担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11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应急管理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质量标准化与计量认证股、产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财务股。

本单位直属行政机构4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派出机构6个:迁陵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阳朝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吕洞山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复兴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毛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清水坪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下属事业机构5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稽查大队、产商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县酒类产销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327.10万元,上年结转0.7万元,本年收入1326.4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2.87万元,增加8.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总支出1309.52万元,比2017年增加78.52万元,增加6.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32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4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74%;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29.9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09.52万元中,其中:基本支出 1212.62  万元,占 92.60  %;项目支出 96.90  万元,占 7.4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96.4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68.6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309.5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8.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9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05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92.24  万元,增长17.40%,主要是因为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97.1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30万元,占总支出 5.04%;住房保障支出67.19万元,占总支出 5.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32.27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297.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26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款) 行政运行 (项)。

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 11.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2.0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2、一般公共服务(类)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251.5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4.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1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690.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690.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款)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 18 万元,支出决算为2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款)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7、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 1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8、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 65.30万元,支出决算为6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9、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  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67.19万元,支出决算为6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0.2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60.7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8.38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139.5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1.62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88  万元,完成预算的 75.45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9.88 万元,完成预算的  58.1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与上年相比增加 3.57  万元,增长56.5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督查工作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相比减少7.50万元,减少  38.4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9.88 万元,占 45.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12  万元,占 54.8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9.88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79 个、来宾  716 人次,主要是检查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万元,主要是燃油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2019年7月20日完成自评工作 。

2018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履职新形式、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为中心,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源发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特种设备、危化品等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安全监管零事故。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监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两反”工作(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打击传销、计量认证、产商品质量检测、政府质量工作等职能工作走在全州前列。获得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全州药械监测工作先进单位、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5.90  万元,降低 15.6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1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1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处罚物质运输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保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保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单位)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9〕2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19年6月至7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保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系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MB1713379k,机构地址在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信访大楼。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市场安全主体责任、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安全风险。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辖区内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11、承担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辖区内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3、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4、依法承担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

15、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11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应急管理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质量标准化与计量认证股、产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财务股。

本单位直属行政机构4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派出机构6个:迁陵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阳朝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吕洞山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复兴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毛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清水坪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下属事业机构5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稽查大队、产商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县酒类产销管理局。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105 名,其中行政编制  71名,事业编制 34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0 名,财政补助人员4  名)。年末实有人员 93人,其中行政编制 71 名,事业编制 2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0 名)。

(二)部门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132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96.43万元、其他收入29.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31.7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36.32万元、年初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95.38万元。全年总支出130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1037.32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152.93万元;项目支出106.87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项目。全年总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93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1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17.2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2.91万元。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112.97万元。

(三)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履职新形式、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为中心,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源发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特种设备、危化品等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安全监管零事故。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监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两反”工作(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打击传销、计量认证、产商品质量检测、政府质量工作等职能工作走在全州前列。获得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全州药械监测工作先进单位、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加大改革力度,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1.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我局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多证合一”、企业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窗口办”,提高投资创业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得到了社会较好的评价。截止11月1日,全县新增市场主体1282户(其中:新增内资企业20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6户,个体工商户994户),平均每天新增3.88户;全县商事主体总数达8314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新设市场主体大幅增长,旅游产业、特色农业、网络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增速较快,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对扩大就业和税收、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11月1日,全县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办理设立登记企业118户、办理变更登记31户,同步生成电子营业执照615户;企业名称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144户,占比49%;62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了注销登记。梳理发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56项,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743件(其中:行政许可89项、行政处罚9大类654项)。

2.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全面建立。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全县协同监管平台并积极推广运用,全县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共享信息实现了实时传输、无缝衔接,平台累计推送数据2329条。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全县检查对象名录总库,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市场主体395户,按属地执法人员随机选派进行监督检查,对抽检结果实行“集体审批、结果护认”和“谁检查、谁录入”原则100%进行录入公示。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企业年报公示率稳步提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达90.37%、94.5%和88.18%。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向社会公示,利用协同监管平台抓好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并积极做好行政监管和司法惩戒的有效衔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初见成效。1至11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75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19户,办理司法冻结2户。

3.食药监管改革逐步完善。一是监管体制全面理顺。积极构建食品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对全县县、乡、村食品安全员、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抓好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全县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打通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网。二是深化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方便群众,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权下放到6个片区基层所,对有困难的申请人主动上门现场办公。1至11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405户,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证1户,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3户。

4.大质量工作格局初步建立。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构建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核心、多种质量机制做支撑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技术提升要求,起草了《2018年保靖县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方案》、《保靖县2018年质量强县行动计划》、《保靖县州长质量奖培育计划》等文件,明确了我县中长期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措施,为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培育选送了新中合、现英茶叶专业合作社参加2018年州长质量奖,并积极在该企业培训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牵头召开了2次质量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对我县质量强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强化服务理念,服务经济发展更有成效

    积极实施“商标富农”、“商标兴县”,帮助一批“名、优、特、新、奇”产品申办商标注册,形成优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品牌附加值。全县共有注册商标总数576件,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指导申请商标注册110件,占历年来总数的20%。帮助申请注册“八部大王”、“吕洞山”等旅游商标5个,有力服务我县旅游高质量发展。积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保靖黄金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邀请省局来我县专程指导申报工作,申报资料通过省质监局的初审,计划于12月初向总局申报。

2.服务质量提升。一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围绕我县特色、优势产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战略项目。今年我局针对我县黄金茶、蔬菜示范区建设,培养5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向州质监局进行了申报,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协助搭建标准体系框架,目前5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单位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二是抓好计量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油表等民生计量管理,完成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衡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等的强制检定计划,确保量值传递准确,维护计量公平。全面取缔辖区内固定摊点使用杆秤,2018年强检计量器具435台,覆盖率达100%,其中检定加油机170枪。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展了诚信计量活动,社会反响强烈。三是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对县内3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省级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90%以上。

3.服务企业发展。一是扎实做好非公党建工作。全力推进园区外非公党建的快速、健康发展。全县共有园区外非公企业121家,截止目前,建有基层党支部12个,其中:独立党支部11个、联合支部1个。二是积极做好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利用走访企业等时机,广泛宣传《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扩大了企业动产抵押影响力,提高企业对动产抵押的认知程度,引导企业自觉利用动产抵押登记盘活资金、促进发展、走出困境。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为6家企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值3168万元,促进企业融资8783万元。三是切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年以来,我局取消或停征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注册登记、证照变更、档案查询、计量强制检定费等12项收费,共涉及市场主体8000余家,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70余万元。

(三)创新监管方式,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1.创新食品安监管。一是全力实施城区农产品快速检测全覆盖工作。主要以创建食用农产品放心消费示范市场(商贸中心、老河街商贸超市、梅花农贸市场、佳惠超市)为突破口,在以上示范市场于分别建立了快速检测室,对入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全抽检,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并依法依规处理,倒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共抽检2500余批次,未发现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二是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户口,对全县21户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风险分级管理档案,并根据风险等级划分结果,明确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监管重点,努力实现“精准化”监管。三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我局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活动,主动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在两会、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期间,以餐饮服务接待、学校食堂及周边为重点,采取“活动前实地查看、活动中全程跟踪、活动后总结归档”的全程监管方式,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行动9次,用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2.创新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一是抓好城乡一体化消费维权工作。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工作,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截止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件,解决50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43万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守住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州政法委、州司法局来我局调研人民调解工作,对我局积极创新社会综合治理,立足大维权,整合大资源,全力构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互䃼融合的社会共治工作机制表示充分肯定。二是倾力打造放心消费创建“53770”工程。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消费环节经营者中培育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3家,州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7家,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70家。同时实现八个目标,即: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今年,创建州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家,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家。三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及宣传工作。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县农业、畜牧、烟草、文化等部门在县垃圾处理场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文化用品及其他小商品等30余个品种,货值金额10余万元,制作、张贴海报、标语18条,制作专题展板18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县电视台、保靖红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群众中反响强烈,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编发市场监管信息28篇,点击阅读量达3万余人次。

3.创新药品安全监管。一是推进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力度,根据分级分类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零售企业、去年以来有群众举报的零售企业、GSP检查中要求限期整改的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份,整改率100%。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监测机构组织,明确监测专职人员,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网点对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进行切实有效的监测。截止目前,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7例,全年任务数为210例,完成率达108.1%,严重数完成55例,全年任务数为42例,完成率达130.9%;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5例,全年任务数为50例,完成率达430%,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30例,全年任务数为30例,完成率达100%,位列全州第一。

(四)突出重点监管,市场监管工作成绩斐然

     1.抓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全县6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责任状,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使用管理。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安全隐患21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份,全部整改到位。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成功举办了全州天然气泄漏事故紧急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2.抓实市场监管执法。在坚持日常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各类市场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以来,开展了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护老”行动、“护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经营专项整治、校园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等为重点的专项行动22次,发现安全隐患263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3份,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90余条次,全部整改到位;行政约谈1家,依法取缔13家,吊销证照4家。共立案37件(其中:查处垄断协议案件2件、商标侵权案件3件、食品案件14件、药品案件4件、产商品质量案件10件,特种设备案件4件),结案18件,罚没款9.4万元,查获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药品、产(商)品货值15万余元,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万余元。

3.抓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2018年,共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动18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127余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1份,引导、督促新办营业执照645户,对87户经营戸进行了行政指导,对1户无证经营户进行了抄告。目前,全县“无照率”控制在3%以下,“无证率”控制在5%左右,“无证无照率”比2016年下降1个百分点。

4.抓实产品抽检检测。今年以来,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及其他产商品完成监督抽检5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40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桶装水28批次,不合格5批次;成品油10个批次,等待检测结果;烟花爆竹3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农资14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食品容器17批次,不合格4批次;校服等服装12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学校跑道6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其他产商品24批次,不合格0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进行立案查处,并对抽检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县政府网进行公开,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2018年7月2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个专业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协作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如预算完成率指标,受一些不可控因素影响,如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滞后,往往下半年甚至年终才拨,年度中无法完成;有些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需跨年度执行,因此会造成年末结转结余较多,会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单位该项指标不得分,或得分较差。

    (3)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4)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投入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本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本单位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单位2018年度编制人数为105人;实际在职人员为93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88.57%。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

2018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29.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32.56%。“三公经费”变动率≤0,根据评价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

(二)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131.70万元;年初预算1232.27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59万元。

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89.10%。预算完成率89.1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1分。

*(2)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年初预算为1232.27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0万元。

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0%。预算控制率在0-10%(含),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2018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2018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8年度本单位决算报表列示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4.9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11.60万元。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20.09%。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1.90万元(公务接待费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9.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75.52%。“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数未下达,本单位实际上凡是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按100%计算(说明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1)。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8年度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三)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

(1)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保办发[2019]2号),本单位2018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次为三类。由于(保办发[2019]2号)文件未附考核得分,在计算重点工作完成率指标时,根据本单位2018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次,参考州直单位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评分按7.5分计算。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本单位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履职新形式、新任务和新要求,始终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不断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在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本单位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6分。

(2)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2018年度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本次绩效自评,我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32份收回问卷调查32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看,社会公众对本地药品安全状况、本地食品安全状况、本地过期药品管理情况、本地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本地食品药品质量问题或发现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管理情况、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施信息公开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平均满意度为:96.2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在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1、关于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计算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实际上凡是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本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在计算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时,政府采购执行率按100%计算。

五、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49.0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5.5分,总绩效为87.5分。

    (二)存在绩效问题

1、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结转结余较多,预算完成率绩效评价设计不合理,造成预算完成率较差情况。财政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一是拨款时间影响,财政年底拨入的资金,单位无法当年使用,造成结转结余;二是项目资金结转的影响,部分项目实施期限长,有的甚至需要两到三年才能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在立项开始实施当年一并下达,项目实施不可能在当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也同样不可能在当年执行完毕,造成结转结余;三是部分项目虽已实施但尚未结算,未结转支出,造成结转结余。财政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影响绩效评价评分,并且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多半部分为本单位不可控因素造成。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一)经验教训

通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

1、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度,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绩效管理需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预算编制要结合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单位实际,便于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3、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建议

1、建议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财政预算管理理念。

2、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对于预算实施进度偏慢、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相关责任,责任到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3、建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可比性强,便于部门之间的比较,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4、建议加强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部门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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